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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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4年6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由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