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河南商丘一女子不堪家暴跳楼。当事女子刘女士称为逃生她从2楼跳下,致全身多处骨折,双下肢截瘫。遭丈夫家暴跳楼女子刘女士,其法院起诉离婚一案,日前有了新进展。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刘女士称,曾遭到丈夫窦某某两次家暴。2019年8月13日,在第二次家暴时,为逃生,她选择从二楼跳下,导致其包括左眼眶、腰椎胸椎等全身共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
2020年7月25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刘女士6月5日通过网上立案,起诉与窦某某离婚。
2020年7月29日19时许,刘女士发微信朋友圈称:“解脱二字,足以诠释。只等刑事案件给我公平的结果。”
柘城县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刘女士诉讼离婚案和窦某故意伤害案,两起案件均由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
7月29日晚,丘柘城县当事人刘女士处称,柘城县人民法院于7月28日判决刘女士与其前夫窦某某离婚。
刘女士提供的柘城县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显示,刘女士与窦某某婚生儿子由刘女士抚养,被告窦某某支付刘女士抚养费用。被告窦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刘女士婚生儿子的所有抚养费。
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刘女士与窦某某双方在法庭调解时意见分歧较大,法院不再进行调解,案件择期宣判。
柘城县人民法院联系刘女士,重新提交伤情鉴定报告及殴打监控,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法院相关人士称,“不需要二次开庭,直接判决。”
7月23日,当地警方相关人士称,刘女士丈夫窦先生被取保候审。当地检察院称,跳楼和殴打行为有联系,他们以故意伤害罪对窦先生提起公诉,受害人若对鉴定有异议,可在开庭时提出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