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11月11日12点38分接到的报警,报警人说在环城东路24号老浙大横路口附近有一名弃婴,我们便迅速赶至现场处置。”
婴儿出生才两天,被遗弃在城东公园的一条躺椅上。最先发现的是一位在附近工作的环卫女工。
环卫女工回忆:“是个女婴,穿得很少。边上有包尿不湿,还有一包衣服,没有纸条之类的。我看到就直接报警了。”
警方将孩子抱回后送到了滨江儿保,医生给婴儿做了个全面检查,发现孩子患有先天性肛门闭锁症。
是谁将孩子遗弃?
上城警方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当日上午一名身穿棕色上衣的男子曾怀抱婴儿出现在案发地点,后在金衙庄公交车站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离开。
在火车东站警方和运管等部门的全力协助下,警方于11月13日初步明确男子为杨某(34岁,贵州贵阳人)。
11月14日15时许,警方在宁波市鄞州区杨某的暂住地将他抓获。
杨某说,他和妻子一直在宁波务工,妻子的预产期是12月初:“孩子出生前做过产前检查,医生跟我们说这孩子可能有残疾,需要筹钱动手术。”
于是,前段时间杨某带着妻子回贵州老家筹钱。但是钱没有筹到,夫妻俩打算先回宁波再做打算。
11月9日,两人坐火车回,火车到绍兴时,妻子出现早产预兆。两人随即在绍兴下车,并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生下了这个女儿。
据杨某说,这是他们的第四个孩子,之前已经有了3个女儿,一直想要个儿子。
11月11日早上,杨某抱着刚出生两天的小女儿坐火车赴杭州就医。由于女儿早产,杭州的医院建议他们先住院观察,待情况稳定后再手术。
可是杨某觉得无法承担医疗费,就在回去的路上将新生女儿遗弃了。
截至发稿,杨某因涉嫌遗弃罪已被上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目前,女婴身体情况稳定,并已转至省立同德医院。
警方提醒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网友评论
@wayway:这种人也配当父亲?!
@迷路的天街:生活拮据,还要第四个孩子,然后没钱给孩子看病就丢掉了,可能每个人的观念不同吧,反正我是感觉像看到原始人一般的无语了。
@竹林-红枫:没钱还生四个?
@秋天不回来:哪个地方的呀,可以随意超生???
@西湖小豪:还是杭州好心人多,眼尖啊……不然孩子没准要饿死的
@楚楚:唉,这种父亲,不抓么不解气,抓了吧孩子又没人照顾……纠结啊!
编辑:阳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