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拿到被欠工资 拖欠工资真相人实在太可恶

2020年07月15日0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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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腰不太好,案子调解了我直接拿到了两万多元钱,也能少跑两趟。”50岁的何师傅在拿到钱款后非常激动。2017年10月20日,何师傅等11人将保安公司等共3家公司诉至密云法院,要求三被告给付其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昨天下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保安公司和另一家公司给付11名原告共计21万余元,钱款当庭给付。

11名保安被解除劳动关系

11名原告诉称,他们于2004年先后入职到服务公司,后服务公司将他们派遣到保安公司。2012年,保安公司承包了通信公司保安业务,保安公司又将他们安排到通信公司在北京密云区的营业点担任保安工作,人均月工资2000元左右。2017年9月初,通信公司进行改革,不再需要保安岗位,并与保安公司解除了保安服务合同。此后,保安公司向11名保安发出调岗通知,将他们调到北京市其他区上班,工资不变,但不提供食宿。

因工作地点较远且不提供食宿,11名保安没有同意,双方协商未果。令原告没想到的是,服务公司以“没有按时到新岗位报到”为由向他们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诉至法院索赔拖欠工资

2017年9月21日,11名劳动者向密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密云区仲裁委以“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2017年10月,11名劳动者诉至法院要求上述赔偿。何师傅表示,他工作期间长期加班,没有年假,但没有拿到任何加班费和未休年假的工资。

三家被告公司对此则互相推脱,他们表示因为改革,不再需要11名保安继续工作,由于11名保安系派遣员工,不应该给付加班费等工资。

调解成功原告21万当庭拿到手

收案后,密云法院高度重视。庭审前,审判组对11名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进行核对分类,对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工作情况等进行初步统计。庭审中,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的诉辩意见后,准确归纳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总结陈述。庭审结束后,审判组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认真核算每一名劳动者的加班情况和年休假情况。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入情入理的释法调解,原被告于12月21日达成一致意见,由服务公司及保安公司给付相应款项,并当庭履行。

密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世营表示,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力争采用调解方式结案,这样用人单位一般都能够当庭履行协议,从而避免将压力转到执行环节,也能够让劳动者以最快的速度拿到血汗钱,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