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判了两个“私家侦探”,一个30岁,一个35岁,他们经营着一家“咨询公司”,实际上主要业务是帮人家调查婚外情。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他们对调查对象安装定位器,跟踪对方出入,拍下了车震等等。
他们接受委托展开调查的婚外情,后来基本都被坐实了。
但是,“行踪轨迹”属于公民很敏感的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行踪信息就构罪。
这一回,“私家侦探”赵某、王某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13万元。
套路十足,发布软文,投放搜索广告,招揽顾客上门
赵某、王某是温州人,原先在其它地方做过类似的调查员,所谓的调查员基本上就是全程跟拍。后来,他们觉得这活难度不大,索性自己出来开公司做。
不过,他们还是很有点套路的。
他们在很多情感网站发软文,虚构了一个离异女性维权的故事。文章说的是一个“被离婚”的女人,她深知是因为丈夫有了小三而苦于没有证据,然后通过该咨询公司成功获取了丈夫出轨证据,在财产分配上获得倾斜。
另外,他们还在知名搜索网站投放广告,只要网友搜索“调查婚外情”“私家侦探”“寻人寻址”等类似关键词,这家咨询公司都会跳出来。
一旦业务进来,他们就会把公司里20来个调查员撒网出去。
全程跟拍,还会装GPS到对方车上,收费两万起步
所谓调查的主要手段就是全程跟踪,根据跟踪的难度和时长确定收费,基本上2万元起步。
警方后来查实的5起案件,都是客户提出婚外情的调查。客户向该咨询公司提供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车牌号等等。
然后,调查员开着公司的路虎或者奔驰车开始跟拍。为了防止跟丢,有时候他们还在被跟踪对象的车屁股上装GPS定位系统。
有意思的是,这5起案件大多数是丈夫查妻子的出轨。
调查员有的最后拍到了车震,有的拍到了开房。
不过,咨询公司也有丧心病狂的时候,比如有个丈夫要求查孩子是不是他亲生的,而调查员怎么都弄不到孩子的DNA,最后就做了份假的亲子鉴定报告交给委托人,报告中说孩子非亲生。
非法收集公民行踪轨迹,50条就构罪
去年8月,这家咨询公司的非法调查被警方发现。
经查,自2016年底公司成立至案发,该公司非法拍摄公民个人活动视频527段,向委托人提供内含公民行踪轨迹信息的日常文字报告28份。同时,他们还以购买、收受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住宿、户籍、银行开户等公民敏感信息66条,非法获得12.45万元。
检察官说,“私家侦探”在我国是不合法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没有经过授权是不能调查他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本案中,赵某等人不仅安排员工非法跟踪拍摄,而且非法购买他人信息,已触犯法律。
检察官表示,网络上还有些打着“私家侦探”的幌子,实际上是收钱就拉黑的骗子。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罪要件为“情节严重”。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释设置了不同的数量标准。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对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标准则是500条以上;对于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标准为5000条以上。
“行踪轨迹”属于比较敏感的信息,像本案中这家非法咨询公司接受委托是调查婚外情,但是行踪轨迹也很有可能被利用于绑架等其他恶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