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重罚球员李帅 为什么被重罚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0年07月15日0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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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19日,中国足协正式公布对大连一方球员李帅的处罚决定,足协认定李帅推击对方球员脸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对李帅予以停赛6场,罚款6万。在此之前,大连一方对李帅做出处罚,下放预备队,罚款50万。

中超第5轮,鲁能与大连的比赛进行到第73分钟,当时鲁能的角球,禁区内双方球员争抢位置的时候出现了摩擦。就在主裁判马宁解决穆谢奎和张弛的摩擦时,禁区内吴兴涵和李帅发生了新的冲突,两个人的言语冲突升级为李帅的手部动作,李帅掌掴吴兴涵,吴兴涵倒地。在视频助理裁判的提醒下,马宁向李帅出示了第二张黄牌,李帅被红牌罚下。

赛后,李帅在自己的社交网络上道歉,表达了对俱乐部和队友的歉意,但没有对吴兴涵的任何歉意。就在4月17日上午,大连一方公布了对李帅的处罚决定。大连一方官方认为李帅没有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推搡对手,导致被红牌罚下。大连官方处罚李帅下放预备队,罚款50万。本赛季,只要是球员场上犯错,都是俱乐部先做处罚,之前申花的孙世林、柏佳骏,深圳的葛振,武汉的拉斐尔都是这种情况。

19日上午,中国足协公布对李帅的处罚决定,足协官方认定,第73分钟,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角球发出前,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队4号球员李帅推击对方球员脸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一、对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队4号球员李帅予以停赛6场;二、罚款人民币6万元。

除了李帅被处罚外,中甲内蒙古中优的徐擎也被禁赛6场,罚款6万。足协认定,在对阵陕西长安竞技的比赛中,第89分钟,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足球队6号球员徐擎在争抢球中用脚底蹬踏对方球员腹部被裁判员判罚犯规,其起身后用头部撞击对方另一名球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一、对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足球队6号球员徐擎予以停赛6场。二、罚款人民币6万元。在足协处罚之前,内蒙古中优已经对徐擎做出下放预备队,罚款5万的处罚。

此外,足协杯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与广西宝韵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中,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37分钟时,裁判员判罚广西宝韵足球俱乐部队进球有效后,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徐海亮使用言语威胁裁判员,22号陈晓东离开技术区域指责、辱骂第四官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七十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对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徐海亮(身份证号:2205231993****0133)予以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和(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6场;

二、对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2号球员陈晓东(身份证号:3702821989****6219)予以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和(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7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