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自首要求在气候好的昆明服刑 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0年07月15日04: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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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晚上7点多钟,

一名男子来到五华公安分局

沙河北路派出所,

说自己要来自首,

但要让民警猜猜他是谁?

监控画面显示,

当天晚上7点30分,

这名身穿外套头戴帽子的男子

走进了派出所大厅,

脱了口罩和帽子,

男子似乎在和民警交谈。

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他当时到派出所他就说,我冒用别人的身份,我要来投案自首,值班员就问他你冒用谁的身份,他不说,又问你要投案自首是什么事,他也不说。”

男子告诉民警,

要考考民警的水平,

除非民警自己找到,

否则他是不会说出自己的名字的。

还有这种要求?

难不成这是来闹事儿的?

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我们值班员当时很细心地在开导他,然后旁边一个民警就照了两张照片,拿到我们合成作战室。”

不一会儿,

民警就研判出,

这名男子在1997年

被广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是一名命案疑犯。

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大概过了三分钟,就出来问他,你是不是叫易某某,他一下就呆住了,他说你们太牛了,就知道我的身份了。”

经警方查明,1997年4月22日,易某某在广西老家和同乡罗某发生了口角,随后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罗某捅伤致死。当天他就开启了逃亡生涯,这20多年来,先后在广东、湖北、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地流亡,2012年来到了昆明。

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他因为在逃的时间比较早,他的身份证是15位的身份证,在逃人员信息表上也是他年轻时候的照片。”

易某某供述,自己先后冒用过三个人的身份信息,早些年,盗窃过别人的身份证自己使用。后来在哈尔滨打工时,一位工友和自己长得比较像,就熟记了工友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制过假证。这些年,自己靠打零工为生,但也曾多次因盗窃、赌博被打处过,每次都以身份证丢失为由,报出的身份信息都是冒用的。

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他没有固定的住址,另外他没有生活来源,他觉得偷一次被抓一次,昆明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太大了,他没有生存的空间,不如来投案自首。”

民警介绍,

在易某某移交给广西警方时,

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

五华公安分局沙河北路派出所 陈警官:“他说昆明的气候太好了,我可不可以在昆明服刑,我们说这个没办法,你在什么地方犯案就在什么地方庭审宣判,宣判后在什么地方服刑,这个也不是我们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