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傅在镇上经营日用品超市已经4年了,在他的店里,大到行李箱、被褥,小到指甲刀、牙签,生活用品一应俱全。镇上购物的人流并不大,一年算下来王师傅净收入约3-5万元。直至今年9月,这份生意的平静被一纸诉状打破。
有公司起诉他销售假冒的啄木鸟牌美工刀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索赔2万元。王师傅打听发现,附近还有6家商店也因销售的日用品涉嫌侵权惹上了官司。为了应诉,王师傅先后加了3个“超市维权”的微信群,共计超过100人,发现他们都面临着与王师傅相似的官司。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成都法院网的开庭公告上显示,10月19日,仅是一家名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开庭的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案子就有22件,被告方均为超市、百货商店,遍布新津、郫都、温江、大邑、邛崃、崇州、都江堰等成都周边市县。
被诉
卖了15元赔偿要2万 多家小超市被打假
王师傅收到的起诉书上写道:“啄木鸟”牌美工刀片系原告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旗下品牌,1997年,该公司便取得了“啄木鸟”(图形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由于王师傅未经原告许可,销售涉嫌侵权的商品,给原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而在另一份由山东省莱芜市钢都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显示,一家名为莱芜市莱城区海纳慧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莱芜海纳慧通)称其依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2018年1月25日,莱芜海纳慧通委托的代理人杨某与2名公证人员一同来到王师傅的店,杨某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5盒啄木鸟美工刀片,并取得购物收据。随后回到山东的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所购物品拍照并封存。
“1月来买的东西,9月才起诉,时间过了这么久,我根本不记得有这样一拨人来买过刀片。而且刀片一盒3元,5盒才卖了15元,我完全没印象,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在我这买的东西。”王师傅同样将这些话告诉法院,但根据法律规定,他必须要拿出证据,要么证明东西不是他卖的,上述人没来买过刀片;要么证明自己对假货不知情,而且能提供合法的进货渠道。
但这并不容易。张先生的百货超市离王师傅的店不远,他因为售价8元的编织袋上印了“大嘴猴”图案,涉嫌侵犯原告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也被起诉索赔2万元。“我找到了当时进货的单据,但单子上没明确写‘大嘴猴编织袋’,法院说这不能证明确切的进货信息。但我们一般进货收据都写得很简单,别说牌子名称,有时只写货号,也不盖章。”张先生说。
与张先生一样,因未经许可而销售印有“大嘴猴”图案的商品,被告的还有4家商店,原告均是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剩下一家商店则与王师傅遭遇相同,也因卖啄木鸟美工刀片被诉。这几家商店的老板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方索赔的手段非常相似,由莱芜海纳慧通委托代理人,于今年年初带着山东莱芜的公证人员到成都,然后在他们的店里购买涉嫌侵权商品,取得购物凭证,再由公证人员拍照封存,保全证据。此外,购买商品的时间与立案起诉几乎都间隔超过半年。
“店里的监控一般最多只能保存3个月,有的甚至10多天就自动覆盖删除了,所以不能通过监控确认他们是否到店里来过。他们出示的购物收据上虽然盖了章,但我怎么知道这收据对应的商品是什么?”因卖了印有“大嘴猴”图案的枕套被诉,肖女士感到委屈。在法院寄给她的材料中,附带了对方保全的购物收据,上面写的品名为“鹿毛枕套”,并加盖了店铺印章。
质疑
是打假还是赚钱“套路”?
收到起诉书后,这几户商家便把涉案商品撤下,但王师傅坦言,如果真的是假货侵权,那对他们这些小商贩来说,是防不胜防。
“一般进货时,只看哪种图案好看、好卖,价格合适就行,根本没注意、也不在乎那图案是不是名牌,也不会因为多了一个图案,就抬高价来卖。再说了,那么多牌子哪能都认得到?厂家和批发商也没有告诉我们这是个品牌。”肖女士店里的“大嘴猴”枕套售价13元,与其他同质地、同批进货的枕套价格基本无差。经营店铺3年多,肖女士说从来没有顾客因买到的东西是“仿货”来找过,“这个价钱买的东西是不是牌子,他们(消费者)心里肯定清楚。如果说了要买正品,我们肯定不会拿假货仿货来当正品卖,那价格都不一样。”
但另一方面,名牌、价高的商品在肖女士、王师傅这样的城乡小超市里销量不高,摆在肖女士店里的一瓶约1000元的正品茅台酒,上架快1年了也无人问津。所以,物美、价廉的产品是他们进货时的首选。
几天前,同样因卖啄木鸟美工刀片被诉的杨先生去法院旁听了同行的庭审,他不赞同原告称自己是“打假维权”,他认为整个相似的“打假套路”最终目的是为赚钱,商店直到最后一个诉讼环节才知情,找证据都难。“如果是为了打假,为什么不直接通知我们下架假货?为什么不去找生产、批发源头,偏要找末端的零售商?”
王师傅还在自己的本子上算了一笔账,他和被诉同行售出的涉嫌侵权商品价格基本都是10多元,但对方索赔要2万。剔除对方往来成都的交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开支,胜诉一场就有收入,放之全国这么多个省市,如此多的城乡小超市,王师傅认为那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他们这是在‘捡财’,根本不是打假!我们周边这些商店人流并不大,一年算下来每家只能收入个3万、5万,好一些可能有10来万,但哪能经得起这样‘打假’,一下子几乎拿走了1年的利润。”
教训
尽量辨别假货 但认品牌有难度
旁听庭审那天,杨先生数了一下,同一天开庭的被诉商店约有7、8家。而在成都法院网的开庭公告上显示,10月19日,仅是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开庭的案子就有22件,被告方均为超市、百货商店,遍布新津、郫都、温江、大邑、邛崃、崇州、都江堰等成都周边市县。“我查了一些判决,很多都是商店败诉赔钱。”杨先生说。
一件十几块涉嫌侵权的商品可能损失几万块的盈利,这代价对这些小超市来说不小。“以后嘛,肯定要多个心眼,凡是跟‘大嘴猴’有关的货我都不进了,跟批发商进货的时候,尽量让他们把单子写得清楚点,把牌子名称都写上去。”卖“大嘴猴”床单被起诉的詹女士说,但她同时又很忧虑,“市场上那么多牌子,今天我认识了大嘴猴和啄木鸟,明天说不定又有哪个不认得的牌子来维权,这样下去无穷无尽,我们的生意也不用做了。”
一旁的向先生也认为,如果要打假,希望能从源头做起,工商部门或者商标权利人到造假生产厂、批发商打假,杜绝假货仿货流入市场,商店也自然不会进货销售。
成都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家销售涉嫌侵权的商品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一经发现,会依法进行相应查处。“发现这类售假的途径一般分为在定期检查中主动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以及商标权利人投诉等。但相对于食品安全这类直接影响人身健康的质量安全问题,商品商标侵权的问题不易被发现。作为商家本身,需要承担验货、把关、保证货品来路正当的责任,售卖假货仿货甚至知假卖假都会误导消费者,违反相应法律法规。”
商标权利人:
打假诉讼所得赔偿款给打假团队
10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啄木鸟刀片商标的权利人宁波市福达刀片有限公司(下称宁波福达),其公司销售部的方女士告诉记者,打击小商贩、小超市不是他们的根本目的,市场上售卖假的啄木鸟刀片比较泛滥,这对其公司业务、名誉等都造成较大影响。此外,方女士说,宁波福达与打假团队是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我们找了律师团队、代理公司帮助公司打假,但诉讼得到的赔偿款不归我们,归这些打假团队,同样我们也无需支付打假费用。所以,我们目的就是为了制止假货泛滥,制止侵权,而不是以此牟利。”
方女士说,整个打假过程,宁波福达只出具相应授权和盖章鉴定货品真伪的文件,其他环节并不参与。“目前我们公司也关注到了很多小商贩被打假索赔的情况,也跟打假团队沟通过。公司初衷是希望打击一些大型生厂商和批发商,找到假货源头,但实践中需要一个过程。”方女士表示,刀片的价格较低,利润空间并不大,不乏一些商贩在进货时会因为假货价格更低,侥幸进货来卖。如果他们没有售假,也不会遭到索赔。“我们更愿意和这些商户达成和解,让他们停止售卖假货,可以联系我们正品厂家进货,这样对大家都有益处。”
维权方律师:
我们与“职业打假人”不同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方的代理律师刘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此次开庭的多件“大嘴猴”侵权纠纷都是由他代理,但他称自己与莱芜海纳慧通不是一拨人。“莱芜海纳慧通是代理证据保全,我是受律所指派出庭应诉的律师。我们跟职业打假人不同,职业打假人以打假牟利,而我们是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委托,替他们维权。”
除了起诉商店侵权索赔外,对于商家质疑的“为什么不去找假货生产商和批发商”,刘律师称已经将发现的假货、仿货生产厂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据我了解,权利人也曾通过发布公告、寄送材料等方式告知商店停止购进、售卖假货仿货,但这不可能穷尽全国所有的商贩。如果不打击售假行为,对真正的权利人不利,甚至长远来看,同样不利于这些商贩自身,他们会始终欠缺法律意识和品牌意识。”
专家分析: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变消费习惯
城乡小超市被集中打假,这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授史际春看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档次,改变消费习惯,也利于推动产业升级。“过去大家收入不高,市场上的商品竞争主要通过低价,随之低质,可能侵犯了知识产权也无人追究。但现在经济不断发展,要推动产业升级,就不能单纯通过低价取胜。如果的确是合法的权利人进行维权,没有敲诈勒索,这就能督促商家在日后进货时,主动拒绝购进假货和侵权商品。”
关于辨别品牌困难的问题,史际春认为对于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商贩来说,应当比较清楚真假货的品质、价格差异,那是为了追求利益的选择。“部分城乡小超市之所以购进价格低或质量低的产品,很大程度上为迎合当地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史际春表示,如果销售终端的商家因售假、侵权付出代价后,主动抵制,选择购进档次高一些的货品,那自然也有利于当地消费习惯的改变,提高产品档次。没人卖低价低质的假货仿货,也就没人买,自然也没人生产,这也促进了对造假源头的遏制。
法律支招
遭遇打假维权诉讼的商家要懂举证应诉
“首先,我们要明确商家不应销售假货及侵权商品,没有假货的市场才是我们期望的市场。其次,作为不知情的商家被诉,应该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诉时,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进货渠道,包括发票、进货清单等。如果自身确无售假、侵权行为,还应举出商品检测合格证、商标注册证书或者授权使用协议等,证明销售的合法性。商家进货时,就应向批发商、厂商等相关方索要这些单据、文件等。”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德国表示。
此外,曾德国认为市场上品牌太多,难以一一辨识,但超市、商店作为经销商,应该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负责,包括产品质量和不侵犯他人的权益。为此,他提出几点建议,首先,经销商应该对自己的供应商(生产商、上游经销商)进行调查,寻求正规的生产、经营者。其次,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商品检测报告,注册商标证书或者许可使用协议等资料。另外,如果自己鉴别有困难,可以向专业人士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