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文字
秦国统一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巩固其统治,其中包括著名的“书同文”,即将战国时期各国使用的不同的书写体统一为后世所称的小篆,相传该字体为秦国丞相李斯发明。
秦始皇以原来秦国的制度为标准,整齐划一全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一些制度,企图尽可能消除由于长期分裂割据造成的地区差异,以利统一。战国时期,各国文字的基本结构虽然相同,但字体繁简和偏旁位置却有差异。李斯受命统一文字,他以秦国的文字为基础,参照六国文字,制定小篆,并写成范本,在全国推行。当时还流行一种书法,叫做隶书,比小篆更简便。书同文,将小篆作为标准文字;“焚诗书”,加强思想控制;以吏为师,严禁私学。
五德学说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袭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顺序进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水德,水德尚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与水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高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水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不讲究“仁恩”和“义”;与水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
封禅大典
秦始皇还确定了一套与皇帝地位相适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择时进行活动。秦始皇在咸阳附近仿照关东诸国宫殿式样营建了许多宫殿,并于渭水之南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宫。咸阳宫殿布局取法于天上的紫微宫,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处,天下一统的象征。秦始皇还在骊山预建陵寝,墓室中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他采取这些措施,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灌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皇权神秘观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
皇权的加强和神化,郡县制的全面推行,体现专制皇权的官僚机构和各种制度的建立,法律的完备和统一,皇帝对军队控制的加强等等,这些就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当时的条件下是维持统一所不可少的条件。但是这种政治制度对百姓的束缚极大;而且它对经济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可以转变为阻滞作用,这在封建社会后期更为显著。
焚书坑儒
秦始皇对分裂割据的思想和政治倾向,也进行了斗争。当时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复辟贵族割据局面,他们“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引证《诗》、《书》、百家语,以古非今。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太子师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分封制,“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丞相李斯反对,并提出措施:“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消灭私学。有敢偶语《诗》《书》者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之,下令各郡、县立即查禁所有《诗》、《书》和诸子百家的书籍,30天内全部焚烧。此即“焚书”。
次年,方士卢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惧怕处罚而出逃,秦始皇派御史侦察咸阳的方士,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有方士、儒生非议朝政。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阳城内的方士儒生,后来的审问过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发,共有460余人受到株连,秦始皇下令将此460余人全部坑杀。此即“坑儒”。
“焚书坑儒”是秦朝为了国家政权安定统一的所执行的政策,也是对当时中国文化的一次摧残。“焚书”政策针对当时的书册文物,只保留对民生以及执政所需的,大量对秦政权无益的珍贵文献从此失传,春秋战国的百家言论在这段时期受到严重的摧残;“坑儒”政策也是第一个被中国历史所纪录的国家政权对知识分子大规模的逮捕行为。
在早期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在统一与分裂激烈斗争的年代,秦始皇用焚书坑儒手段来打击贵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是极其野蛮残暴的事,对于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了极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