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08日04: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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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弘扬学习“背篼干部”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解决机关存在的“庸懒慢浮贪”、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中梗阻”等问题,继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根据《长顺县进一步学习弘扬“背篼干部”精神系列活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服务群众质量月”评比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两在一同步”为总抓手,把“服务群众质量月”评比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落脚点,进 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二、活动内容

对行政审批部门、执法执纪部门、窗口服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开展“服务群众质量月”评比活动。主要围绕履职尽责、政务公开、工作作风、优质服务、勤政廉政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测评(见附件1)。

三、活动方式

1、明察暗访:对行政审批部门、执法执纪部门、窗口服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落实XX年公开服务承诺内容进行明察暗访;对于机关存在的“庸懒慢浮贪”、推诿扯皮、服务承诺不落实、“中梗阻”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活动时间:XX年1月—12月)。

2、走访测评征集意见:由相关人员对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进行走访测评、问卷调查;测评对象为企业主,“两代表一委员”,个体工商户,群众代表。(活动时间:XX年6月—12月)。

3、测评结果运用:对测评排名前三的部门和窗口进行通报表扬,并挂“流动红旗”,对测评靠后排名倒数三个部门和窗口进行通报批评,挂“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活动时间:XX年6月—12月)

4、县纪委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活动时间:XX年7月—12月)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要把“服务群众质量月”评比活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与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改进联系服务群众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用评比活动促进工作开展,真正做到群众满意。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服务群众质量月”评比活动的宣传,营造求真务实、转变作风、加快发展、服务民生的良好氛围。在长顺电视台、长顺县人民政府网、《今日长顺》等对各单位的测评情况及进行公示。

(三)加强督查推进。县纪委要加大督导力度,通过实地查看、办事体验、个别访谈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围绕承诺内容认真履职,全面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定期通报、限期整改。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要把评议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主要任务有效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