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1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2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3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身份证号:户 籍 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4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5
计划生育承诺书
社区居委会
本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在 于 年 月 日与 登记结婚,属(初再)婚。我们夫妻共生育过个子女,分别如下:
我们保证,上述情况属实,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我们承诺,如果日后发现有虚报计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自愿接受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处理。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6
婚育情况承诺书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结婚时间:
系。
(双方初婚、男初女再、女初男再、双方再婚)
我们系合法夫妻,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 )个子女, 并且夫妻共同生育( )个子女。现(登记/申请)生育第( )个子女。 ①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②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们郑重承诺,对以上所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对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愿意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男 女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7
夫妻: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 年 月 日, 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 (签名加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