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信
家里到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同时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寄给你,户籍证明信。因为你过去办过居住证,办居住证的地方是有留底的,你持临时身份证到那里去补居住证也是可以办的。带好你的户口本,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出具就可以了,三分钟搞定!好像要收取10元的工本费,不同的地方可能不一样。
直接去派出所,告诉派出所你把证件都不小心丢了,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告诉他们,希望得到警-察同志的帮助,打个证明。态度要好。一般这种情况下我们都会帮忙的,帮你解决。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办理户籍证明拿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办:
, ,学号 ,系 学院
专业学生,因 需申领护照(通行证)。
经审核,同意其借用本人户口。
保卫处政保科
(盖章有效)
200 年
直接去派出所,告诉派出所你把证件都不小心丢了,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告诉他们,希望得到警-察同志的帮助,打个证明。态度要好。一般这种情况下我们都会帮忙的,帮你解决。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办理户籍证明拿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根据您所申请的公证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明信:
北京市公证处:
我单位XXX申请赴XX国探亲(或定居、工作、留学……。如果申请人已离境,要注明离境的时间)现介绍到你处办理公证并提供如下证明:
1、出生证明:
XXX(性别)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出生。XXX的生父是XXX,生母是XXX.
2、结婚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
3、夫妻关系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系夫妻关系。
4、未婚证明(仅限于20xx年十月一日前从未结婚和至今未达到法定婚龄者办理):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XX区)至X年X月X日止未曾登记结婚。
已离境者:XXX(性别,出生年月日,原住北京市XX区)至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5、丧偶、离婚后未再婚证明(仅限于20xx年十月一日前未再婚者办理):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 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经XX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XXX于X年X月因何原因在何地死亡),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记结婚。
6、工作经历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X单位(应写明全称)从事何种工作任XX(职称或职务),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信》。
7、在职证明:
(注:需要同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同上,“在职证明”格式为:标题“在职证明”,内容同“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信左下角贴本人免冠近照一张,照片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证明信右下角盖单位行政公章。
8、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或原)住北京市XX区)至X年X月X日止(已离境者请注明至X年X月X日离境之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处分。
9、域外亲属关系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XX区)是居住在XX国 XX市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的XX(相互关系)。
10、亲属关系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XXX(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XXX(出生年月日),父亲是XXX(出生年月日),母亲是XXX(出生年月日),哥哥是XXX(出生年月日),弟弟是XXX(出生年月日),妹妹是XXX(出生年月日)。
11、国籍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原)户籍地在北京市XX区XXX路XX号)具有中国国籍。
12、年收入证明:
兹证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XX年个人税前年收入为人民币XXXX元。
(XXX免冠二寸照片)
13、学历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入XX大学XX系XX专业学习,学制X年,于X年X月X日毕业。
14、在校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入XX学校XX系(高中等)学习,学制X年,现在是X年级学生。
15、曾用名、别名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的曾用名(别名)是XXX.
16、死亡证明:
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北京市XX区X路X号)于XX年X月X日在XX地点因XX(死因)死亡。
17、离(退)休证明:
兹证明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街XX号,于X年X月X日从XXXX(原工作单位全称)离休(或退休、退职)。
XXXX(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开信人:
XXXX年X月X日
注:(1)证明信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如人事、组织、劳资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申请人档案的记载或掌握的真实情况负责书写,并写明出处,由书写人签名,加盖人事、劳资、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的专用章。凡由当事人本人写的证明信一律无效。
(2)证明信为二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3)申办哪种公证,提供哪种内容的证明,不办的不必提供。
(4)证明信在开出后十天内有效。
(5)公证申请一经受理应即时缴纳公证费。
户口办:
, ,学号 ,系 学院
专业学生,因 需申领护照(通行证)。
经审核,同意其借用本人户口。
保卫处政保科
(盖章有效)
200 年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