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送信息真实性负责材料承诺书

2020年12月18日0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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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 (公司名称)申请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承诺书(部门式样)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

经我们共同审查, (公司名称)申请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们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由 经贸委和财政局按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的要求,共同负责追回该企业获得的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缴省财政专户,并接收上级部门的相关处理。

特此承诺

经贸委(章) 财政局(章)

主任签字: 局长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