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教师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实践为人为师为学,努力争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特承诺如下:
一、依法从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人师表。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辅材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乱订资料,不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宣传招生。
二、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坚持敬业爱岗,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不无故缺勤、缺课或不完成教学任务。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拖堂,不随意调课,对有困难的学生主动进行义务辅导,不搞有偿家教。
四、坚持以德修身,不接受家长宴请,或向学生家长暗示索要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学生家长礼品。
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做学生们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做学生们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六、好学上进,严谨笃学,勤奋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