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特签定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 (必须实现的指标)
1、死亡事故为零,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控制事故频率。
2、重伤、急性中毒事故不超过项目职工决数的0.1‰。
3、机械设备完好率95%,垂直设备完好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每次考核必须合格,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5、管理干部、职工按规定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含中小型机械)持证上岗率100%。
6、加强治安管理工作,项目部人员必须是合法公民,严格控制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职工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参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试必须合格。
2、项目部必须重视安全,狠抓安全管理的每个环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的规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总目标的实现。
3、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及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按部标JGJ59-99《标准》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项目部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员和所有特种作业人中持有效证件上岗。
5、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定人复查。
6、项目部在建筑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切实做好“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设施经费专款专用。
7、项目部安全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安全指标。
8、项目部安全领实施,关键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全体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本职工作。导组和职能部门要控制好安全生产主要环节和关键过程。
三、安全责任承诺
1、项目安全责任人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职工的安全健康负第一位法定领导责任。
2、项目安全责任人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项目部与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签定率100%。
3、项目安全责任人对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措施定期检查,狠抓重大隐患整改和监控措施的落实,对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责令有关方面限期解决。配合、支持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能。
4、项目安全责任人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创文明工地活动,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有重点的进行专项治理,杜绝恶性事故发生,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
5、项目安全责任人每半月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综合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
6、项目安全责任人每月组织一次对班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并按规定奖惩兑现,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的原则。
7、项目安全责任人对发生的事故应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上报,并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8、项目安全责任人对项目部若因未履行本责任保证书相关条款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第一责任人承担有关规定的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理。
本责任保证书由项目安全责任人签字生效,有效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项目部、公司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