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2020年度工作计划书

2020年10月11日08: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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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思想认识,真正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部署化为自觉行动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新精神新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和纪检干部认真学习《XXX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学习XXX总书记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xx同志的工作报告,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敢于担当、勇于实践,以实际行动推动形成直属机关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教育意识形态属性,切实推进《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把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把关、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教育外事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强化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绝不允许乱说妄议,绝不允许团团伙伙。开展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结合中央国家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下发纪律教育读本,划出各项纪律要求的“红线”。

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专题培训。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共同举办直属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对各单位“一把手”实行全员培训。举办直属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专题培训班,全员培训各单位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的党支部(党总支)副书记和纪检委员,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能,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适时召开“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交流会”,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同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四)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问责。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共同开展对《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抓而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的;对出现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对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失职渎职责任,促进机关和直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到位。

三、突出四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五)深化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参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展活动,继续组织司局级干部赴燕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司处级干部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积极参与组织党员干部赴延安、井冈山、西柏坡等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召开直属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发现和推广廉政文化建设典型经验。继续办好“纪检视线”微信平台,扩大发送范围,为党员干部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学习服务。

(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对审核出来的廉政风险缺漏项和模糊点,与相关单位逐一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廉政风险清单”。检查各单位制定的防控措施尤其是工作流程完善和工作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落实到位。在机关内网公开廉政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由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七)持续改进作风。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推动落实《教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抓住重要节点提醒防范,紧盯“四风”新特点、新动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预警、及时提醒。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追责,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八)坚决惩治腐败。认真落实《教育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加大查信办案力度,按照分类标准,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清理和处置。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查处腐败案件,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裸官”、“吃空饷”、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干部档案造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专项整治,配合做好直属单位巡视有关工作。坚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基层纪检组织报告机关纪委,机关纪委组织落实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要求部署,与驻部纪检组密切配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夯实基础,加强纪检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九)推进纪检组织建设。推进纪律检查机制改革,有效构建驻部纪检组、机关纪委和基层纪检组织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与教育部机关纪委工作会商机制的办法》。继续落实《教育部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办法》,指导健全纪检专门机构,配齐专兼职纪检干部。研究制订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的党支部(党总支)副书记的工作职责,制订《教育部直属机关纪检工作手册》,充分发挥基层专兼职纪检干部监督作用。推动各级纪检组织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十)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共同举办直属机关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培训班,开展查信办案、党纪处理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共同组建查信办案人员人才库,依托高校对入库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建立党纪处理规范程序,制作司局级干部、处级干部党纪处分流程图,提高党纪处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从严管理纪检干部,严明办案纪律,强化保密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