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介绍信范文4篇

2020年12月16日03:46:50
APP永久免费入口

xx职业技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内部使用 存根联)

汽第XX0805 号

党委工作部 :

xx同志(男), 22 岁, 汉 族,系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 xxxxxx,由 信息系 去 (关系转入地如户县组织或接接受单位xx支部)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20xx 年 7 月。

(有效期 拾伍 天)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加盖骑缝章)

………………………………………………………………………………

xx职业技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内部使用 交党委工作部)

汽第XX0805 号

党委工作部 :

xx同志(男), 22 岁, 汉 族,系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 ,由 信息系

去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 20xx年 7 月。

(有效期 拾伍 天)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_岁,________族。系中共(正式/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要大写年要大写月。

(有效期要大写 天)

(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的说明

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本省省管大专院校党委组织部、郑州铁路局党委、黄委会政治部、部队政治部可以和我省县委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互相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高校向省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需经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理。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要求及分类列举如下:

1、转往省外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例:

北京大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湖北省高校——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

2、转往省管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例:

郑州大学————郑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3、转往河南省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例: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纺织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商业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实验中学————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体育局—————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财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公安高专—————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建筑工程学校———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职工医院————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中共河南省直工委组织部

4、转往市属高校介绍信一般开至:某某市委组织部。例:

黄河科技大学—————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电力高专—————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师专---—————-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南阳理工学院—————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5、转往本市介绍信开至:某某区县级党委组织部:

开封市顺河区—————顺河区委组织部

开封教育学院—————开封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

开封市十中——————开封市教委党组

6、转往市、县介绍信开至:某某市(县)委组织部。例:

郑州市大分办--———--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五中———————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尉氏三中———————中共尉氏县委组织部

7、转往部队介绍信开至:某某部队政治部

8、转往部队院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部队院校政治部

9、转往银行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分行党委组织部。例:

省建行分行—————省建行分行党委组织部

中国银行安阳分行——中国银行安阳分行党委组织部

10、转往铁路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铁路局党委。例:

郑州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郑州铁路中学————郑州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11、其他

濮阳油田二高—————中共中原油田党委组织部

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中国人寿河南分公司党委组织部

党员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怎么开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工)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

4、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将回执联在一个月内按介绍信上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党(工)委。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仍对该党员负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