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房(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
二、年租金为 元。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元 月 日止,本合同鉴定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租金大写 先付后用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擅自转租,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电,水费等由乙方自行进行交纳。入住时的水,电费起始数,电费 度,水费 吨。
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护好房屋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换。
六、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设施不当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七、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八、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