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电 话
乙方(应聘人)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技 术 等 级
现 住 址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方 式
聘用合同书
根据《宝塔区党政群机关车辆驾驶员聘用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与 (受聘人,以下称乙方)经平等协商,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聘期为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年 月 日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岗位,从事 工作。
三、聘期待遇
1、聘期执行月薪制,基础月薪 元,由用人单位月底发放;地域补助、聘龄补助以及奖励等待遇按延区人劳发(2019)第11号文件执行。
2、差费参照现行机关司机人员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筹集。
3、乙方在聘期内享受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按月薪额由甲方承担22%,乙方承担3%;失业保险费每人每月按月薪额由甲方承担2.5%,乙方承担1%;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按月薪额由甲方承担7%,乙方承担2%,工伤保险费按月薪的0.6%缴纳、生育保险按月薪的1%缴纳由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甲方承担部分由甲方缴纳,乙方承担部分由甲方代扣,一并由甲方分别缴入相应的经办机构。聘期内五项基金由甲方专人负责按时足额缴纳,出现资金缺口由甲方暂时垫付。
4、聘期内,乙方按规定享受降温费、福利费、取暖费。
5、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或非因公负伤以及探亲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的档案交(转)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7、乙方不列入全区事业编制管理。
四、工作约定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有单位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乙方必须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允许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开赌气车,不准擅自借出车辆,不准交给无照人驾驶。
4、乙方若有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理。
5、乙方必须在固定的驾驶员岗位工作,不得调整到其他岗位。
6、乙方因身体、年龄等原因,影响到驾驶员工作时,甲方不得强行要求工作,乙方也不得勉强工作。
7、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负责做好对乙方的考核。
五、聘期管理
1、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先行停发乙方工资,并停止执行其它各项待遇,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解聘,终止合同:
(1)不履行聘用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经常私自驾车外出,或利用车辆从事营利活动的;酗酒、赌博、滋事造成一定影响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顶撞辱骂领导,扰乱甲方工作秩序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
(5)有意挑拨他人,煽动、闹事的。
(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工作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
(7)病、事假累计达两个月,或连续旷工十天、全年累计旷工二十天者
(8)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者。
2、辞聘。乙方因家庭搬迁、随亲调动、因婚迁出、另择它业等原因,不能
履行合同至期满时,可以向甲方提出辞聘,但应该提前60天前递交书面辞聘申请,在甲方批准乙方辞聘前,乙方应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经甲方批准,方能辞职离岗。
3、聘用期满、被批准辞聘、解聘或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对中途辞、解聘或合同期满不在续聘的,要及时出具辞、解聘证明信,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合同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合同。
5、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乙方违约给单位工作带来损失和影响,除被解聘外,情节严重者,另行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修订(补充)合同条款解决争议问题,达不成调解意见时,可以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区仲裁办鉴证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人事档案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八、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