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2020年10月08日2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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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以下是情缘阅读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3篇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1、甲方自愿出租自有房屋位置楼号

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按(月、双月、季度、半年、年)支付租金,先付款后上房。

3、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甲方房屋内附属设施:

电器设备和家具物品经现场检查均能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照价赔偿或维修。

5、维修责任:房屋因本身质量问题或上下户原因造成故障由甲方及时修缮,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6、乙方承租期间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暖气、物管、卫生治安等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

7、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缴纳壹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乙方承租期间,应遵纪守法,不能转租,否则视为违约。

9、乙方应提前半个月向甲方缴纳房租,如乙方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另行处理,余款不退。

10、乙方应保持室内卫生干净,退房时应将卫生打扫干净。

11、为保证甲方房屋内物品安全,以及保证乙方各种费用正常缴纳,乙方应缴纳租房押金 元,待退房时,甲方检查室内设施完好,乙方各种费用缴清,卫生打扫干净后退还押金。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水表度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徐州广度茉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电话:0516-61888117 承租方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路 号。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一)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所有证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连锁药店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号为: 。

(二)乙方(□身份证∕ 320301000047068 。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xx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30 ∕□口头)通知对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 房屋租赁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 一个月租金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地产各项税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费由 甲 承担。

第九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满足乙方正常使用。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3 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如需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增扩设施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以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转让、转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使房屋或设备受损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将房屋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城市建设需要房屋拆迁、或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因单方违约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 壹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十四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叁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房管备案意见:

住所: 住所:徐州经济开发区高新路7号 经办人: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320301000047068 备案机关(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贾继胜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徐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租方(又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又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签约地址

经过协商,承租方愿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为 用途,为明确责任,恪守信誉,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小区 号楼 室;房型规格 ;居

住面积约 平方米;间数 间,留用设施(附室内设施清单),房屋产权性质 自 有 。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方到期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总租金 元。付款方式为 ,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出租方验收没有问题后,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是 否 含押金);

3.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通讯及网络、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均由承租方支付。支付形式:电视费和治安费、物业费、暖气费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其余的费用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收费方。

4.租用之前,出租方应确保房屋内的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应在正式承租前,对房屋设施进行验收。如超过应该验收的时间达到 日,出现损坏,应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恢复至原样。

5.租用期间,出租方和承租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并补偿相当于一个月房租金给对方,并同时要求结清房水电气等费用。

6.承租方租用期间,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 天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者拒交,超过通知时间10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退房,并可扣留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同时要求结清房水电气等费用。

7.租用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承租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8、房屋出租期间,承租方应保持房间内的一切设施完好无损、墙壁干净。如发生墙壁污损,应负责恢复至原样;如发生家具、电气等设施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燃气、暖气、通讯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缴费帐单交给甲方,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承租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出租方必须确保承租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承租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承租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

7. 租用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墙壁、地坪、内部装潢等用途设施,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需改变,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与出租方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配合出租方及时给予修复;如属人为损坏的,承租方应给予赔偿。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承租方不承担责任。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约定的事项:

房客在使用燃气、水、电、暖气等设施时应注意安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