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

2021年01月07日07:51:31
APP永久免费入口

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公正运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杜绝干部选任违规违纪、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有力武器和制度保障。作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我深

感以“四项监督制度”为纲为鉴,选好人、用对人是职责所托、使命所在。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关键在于把选人用人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树好“风向标”,变“伯乐相马”为“跑场赛马”。群众评价干部工作,关注的是用人的标准是否统一、用人的程序是否合法,所选用的干部是不是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用对一个干部,就会推动一项事业,让群众得到实惠,使群众拥护,从而提升我们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反之,就会阻碍事业进步,损害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失望,从而降低我们干部工作公信度。因此,要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实行“跑场赛马”。这对干部个人而言,既是压力,也是积极进取的动力;对整个队伍建设而言,既能够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也是有效防止“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少数人选人”的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我们注重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工程、信访稳定等一些急、难、险、重的一线岗位上培养选拔一批有实绩、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了最关键的岗位上,让“千里马”在赛场上脱颖而出。市委大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先后在教育系统、城建系统、国资系统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全市共有108名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科级领导岗位。特别是以来,连续3年拿出41个县级职位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同场竞技,使更多的“民生”书记、“项目”局长脱颖而出,在全市营造出“服务发展、一心为民”的干事创业氛围。

增强透明度,变“内部操作”为“阳光遴选”。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势必会走向滥用和腐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被监督的权力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选人用人工作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四项监督制度所强调的监督重点,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明确的5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行为,《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检查重心,都集中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用人权的监督。因此,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不能把选人用人仅仅当作一种权力,更要当做一种责任。要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近年来,我市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特别在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是始终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穿于干部的民主推荐、考核评价和任职考察等各个环节。坚持公开运行、阳光操作,尤其是注意吸收“两代表一委员”的参与,使公开、民主要求贯穿于干部选用的全过程。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任前核查、任中审计和离任审查,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查出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坚决不予任用。以来,共对79个单位的116名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对23个单位的23名负责人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在全市推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推荐”“三点一线”民主选任干部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初始提名权,从而使得全体干部普遍对民意怀有敬畏之心,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