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集团全体员工增强党工团意识,引导全体员工深入学习贯彻党工团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掌握党工团的基本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集团党工团自2018年6月推出【党工团学习手册】专栏以来,已累计发文43篇,大力宣贯知识,全面深化认识,进一步筑牢了信仰之基、补足了精神之钙、把稳了思想之舵。
随着专栏的持续推进,集团全体员工学习热情高涨,在努力学习党工团知识之余,还主动发表学习感悟,积极报送学习心得。下面小编邀您一同来欣赏来自机关支部石松同志的心得体会。
学《条例》守规矩 做合格党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个人,都应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守纪必先明纪
在集团从事多年的纪检工作实践中,有一种感触,就是我们的党员同志常常把纪检工作与查处案件等同起来,甚至有些同志认为自己不是领导干部,没有贪腐的权力,纪检监督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
而《条例》的第一章第三条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明确: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的义务,守纪必先明纪,要“遵守”首先必须“懂得”与“掌握”。《条例》第一章第六条明确了:本条例适用于违反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你不明白“纪”是什么,就难免会“违”。
《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从六~十一章共六章95条,分别讲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开列的这份负面清单是纪律的红线,更应该是我们党员在心中为规范自己的行为而竖立的戒尺。
我们党员同志都必须认真学习好《条例》精神,才能明确底线、红线,握紧纪律戒尺,守住《条例》底线,厘清行为规范。
二、学《条例》先学好党章
《条例》的第一章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这就告诉我们,《条例》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而制定的,也是根据党章来制定的。党章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条例》告诉我们不能做什么。第二编《分则》部分描述的违纪情形共六章,就是对应于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中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个方面。
《条例》第一章第三条清楚地表明: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中央部署了“两学一做”,学党章、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好党章应当是党员学习的重中之重,如果党员连党章精神都不明白,又谈何遵守?做合格党员就更无从谈起了。
三、抓早抓小,强化党性觉悟和规矩意识
新版《条例》在2017版的基础上新增了十一条,其中总则部分的第一章中新增了第5条,内容如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这一条,是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充实到了《条例》中。“四种形态”说得很明白,党纪教育应该是常态,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常态,党员的自觉遵纪守纪是常态,就是要做到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定理想信念不跑偏,而不是等酿成大问题才去处理。我们应该抓好三会一课中最基本的党小组会这个环节,让党员做好自我批评,让党内同志开好民主生活会,持续强化党员同志的党性觉悟和规矩意识,红红脸、出出汗,提个醒,可以防止迷路的党员越走越远。
《条例》开列的负面清单,是不能触碰的底线、红线。每个党员要在心中为自己立起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永保自己的思想、行为不越界,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另一方面,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有些党员同志以“不违法”为界,就是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以比法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才能做到不负“先锋模范”身份。
四、与自身相结合,在“落实”上下功夫
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是党员的义务,学习是前提,贯彻是根本。
我们要从思想上、行为上,从工作中、生活中,各方面对照落实。我们要实实在在地“做”,而不是仅停留在写总结时的“讲”。这次《条例》新增的第122条讲的就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是违纪行为,我们全体党员同志都应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