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加强计划指标精细化管理。开展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调整。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争取有1个县市区获得模范县市称号。继续加大闲置低效地清理处置力度。
(二)推进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增减挂钩指标。加快正在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督促加快实施进度,早日验收。认真落实好今年下达的3000亩增减挂钩和5000亩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的项目建设。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和完善全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责任和措施。抓好2013年69.3万亩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加快20XX年50万亩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抓紧2017年36万亩项目的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和动工建设。
(四)规范矿产开发秩序。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日常监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等相关费用征收,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积极推进整装勘察,配合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五)加强地质环境管理。
落实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工作责任。组织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积极争取项目,扎实做好地质环境恢复项目建设。
(六)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切实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源头防范违法苗头,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的清理处置和整改工作,做好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七)抓好两权登记工作。
抓紧两权登记工作进度和质量,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登记和数据库建设等,保证在2017年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