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我局自身建设,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环保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按照《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自身建设XX年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XX年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按照《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泽县政府自身建设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泽县政府自身建设XX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实施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
二、注重实效,深入推进
(一)法制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
认真贯彻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各部门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敬业爱民,奉公守法。
2、加强政务公开
(1)严格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按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的规定,环境监察大队受环保局的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以环保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XX年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实用公正、节约高效、文明执法”的标准开展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共对8家企业依法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的通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增强管理服务意识。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审批和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强化国债项目、中央新增预算内资金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实施,加快项目推进。严格按照县级环保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作用,XX年上半年,共完成项目审批 24个,其中建设性项目1个,非建设性项目23个。同时,坚决杜绝审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切实地做到“把关不设卡,服务不添乱”,在项目勘察、选址阶段就提早介入,积极从源头把住项目准入关。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或者即使采取防治措施仍然不可能达标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了行政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平等性,把我局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办事标准等实行公开承诺,方便办事,保障了公众对政务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进情况
1、制定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学习和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制定印发了《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会泽县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制度》、《会泽县环境保护局首问责任制度》、《会泽县环境保护局限时办结制度》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