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自查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08日16: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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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民生工程综合督查迎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XX]132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做好迎查准备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和牵头单位组织自查;另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各乡镇和牵头单位自查期间,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台账和资金报表,并随机抽查了行政村、学校,实地察看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县民生办重点围绕“四民”活动期间排查出来的有代表性问题,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重点推进,听取了群众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并核实有关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将我县民生工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和资金筹集情况
XX年度,我县高度关注民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县内资金配套,持续升温加压,全力推进,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县政府调整充实了以县长为组长,涉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决策和处理民生问题。为加强民生工程的协调和情况反馈,从县农委、财政局抽调专人办公,为县民生办充实了力量、增添了设备、划拨了专项资金。二是抓薄弱环节,及时调度后进项目。县“两会”结束后,县政府迅速召开XX年度后进项目调度会,要求牵头部门和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抓好扫尾工作。截至目前,XX年度后进的教育危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工程已经结束,农村饮水工程已全部结束。三是广泛动员,全面安排部署XX年任务。全市民生工程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XX年度民生工程。会上,县长卓传计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制发了《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灵政[XX]10号)文件,将十七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县民生组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四民”活动要求,制发了《“四民”活动民生组工作实施方案》(灵民生办[XX]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方案,迅速启动实施。四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县财政定额配套。年初,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积极测算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落实配套资金。今年我县十七项民生工程共需投入26745.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652.11万元,省补助6052.59万元,市补助139.38万元,贷款和自筹4094.03万元,县财政配套2807.6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时,中央和省市计划尚未下达,县财政配套资金只安排XX万元,从今年4月开始,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多次安排县财政局调整预算,依法按程序追加配套资金,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截止6月25日,中央、省已筹集9121.65万元,市县配套2896.14万元,合计到位资金12017.79万元,我县实际拨付资金8847.85万元, 拨付资金占已筹集到位资金的73.6%,其中县内配套资金已拨付1403.33万元。
二、十七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重点是扩面提标,农村低保保障线由683元提高到860元,救助对象由30896人扩面到39725人,新增加8829人,全年需农村低保资金1506.3万元,其中县配套340.7万元。目前已完成扩面提标工作,截止目前,共有803.1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专户,第一季度已发放完毕,第二季度正在按新的标准打卡发放。主要工作:一是制发了《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对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操作时间、审核与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实施。保证XX年确定的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437元,XX年新增人员补助金额不低于177元;三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制定了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做到了县有档案室、乡(镇)有档案柜、村有档案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并建立低保信息统计台帐,实行网络化管理;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督查审核公示情况,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今年以来,共清理2356人退出低保范围,强化了基础工作管理,确保了低保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