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卫生行政审批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20年10月12日1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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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效能办: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卫生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效能,市卫生局成立了市卫生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宜政务[XX]30号文件要求,现将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

(一)全面清理整合行政审批项目,公布职权目录

市卫生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原有行政审批项目(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共计17项,通过XX年、XX年、XX年清理整合,XX年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许可项目,目前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为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分别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注册、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放射诊疗许可、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医疗广告审查。

(二)依法设定各类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

市卫生局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编制《安庆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办法》,明确申报审批的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

(三)行政审批收费情况

市卫生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文件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收费。

二、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一) 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作为全市七家首批试行“两集中、两到位”单位之一,XX年始就成立了以原杨金奎局长为组长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宜卫人[XX]100号)要求,于XX年6月组建了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所有许可项目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统一办理,实现了所有许可项目都进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了“大厅以外无审批”。

(二)认真落实 “首席代表制”

市卫生局于XX年6月21日制定并实施市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科首席代表制实施办法》,实行卫生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性质的不同,将行政审批项目分为全部授权首席代表审批项目和有限授权项目。对全部授权首席代表审批的项目,授权首席代表以我局的名义全权履行卫生行政审批职能,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核、签发,其他科室、部门不再受理,做到“一审一核”、“大厅以外无审批”。对需要进行现场勘察、集体研究、专家论证、组织听证等事项的审批实行有限授权,由行政许可科统一受理,协同有关部门、科室进行审查,呈报局领导审批,由行政许可科签发许可证。认真贯彻落实首席代表制,切实做到了“两集中、两到位”。

(三)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市卫生局多次清理审批项目,实现审批提速。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优化流程再提速”活动的通知(宜政务[XX]14号)要求,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间,优化审批程序。增加下列项目为即办件: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含个体诊所)、执业地地名及门牌号,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延续、变更申请审批。

XX、XX年至今在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储艳云亲自指导下,施勤副局长督办下,严格遵循市政府第五轮、第六轮流程再造等文件精神,再一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凡在我局办理的许可事项,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查、整改、专家评审时间)内办结,申报材料减少10%,大大方便了群众,受到群众的赞扬。

(四)编制公开审批流程图及服务指南

本着规范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的原则,为方便申请人知悉相关办事流程以及申请所需的材料,我们编印了《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服务告知单》,将许可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予以公布。《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流程图》和《服务告知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并通过《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庆卫生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各种审批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五)做好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积极使用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做好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及时录入受理、审批信息;实时更新审批信息;通过《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庆卫生网》等网站回复好有关卫生行政审批的网上咨询;在相关网站(安庆卫生网、中心网)上公示行政审批类表格,供申请人网上下载。我局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好网络资源,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按照《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重大事项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和《安庆市卫生局“效能大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宜卫纪[XX]82号)要求,对需要多个部门分别实施且相互之间关联度大的重大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并联审批缺席默认制和超时默认制,对需要专家评审的现场踏勘事项,我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到现场踏勘,实行“联合踏勘和专家评审两会合一”的审批方式。

(七)认真落实全程代理处相关工作要求

对市重点建设工程、产业发展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 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处的要求,我局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实行现场办公等快捷便利的特事特办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 积极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质量

(一) 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理顺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审批操作规程。XX年7月和11月,我局相继出台了《安庆市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程序》(试行办法)、《安庆市卫生监督局卫生行政许可内部运作程序》(试行)。《安庆市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程序》对市、区卫生局受理、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工作程序作了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理清了区、市卫生局受理、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工作程序;针对安庆市区公共卫生类行政许可审批,我局制定出台了《安庆市卫生监督局卫生行政许可内部运作程序》(试行),该运作程序对公共卫生类行政许可程序及相关要求做了细致的规定,内容涉及受理、审批流程、各科室责任、档案整理、归档要求等各方面。这两部操作规范的实施,明确了各个部门及相关科室的责任、提高了审批案卷质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升了服务效率,对促进安庆市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 依法规范审批案卷

针对不同科室之间审批材料移送的情况,我们制定了《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材料移送单》;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使用《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等新表;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我们在许可档案中加入使用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共9种行政许可文书。

我局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体制以来,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行政审批行为不断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XX-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共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961件,办理即办件7308件,承诺件653件,接待群众咨询815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XX年5月,市总工会授予卫生窗口“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XX-XX年窗口工作人员优质高效服务获赠锦旗五面,多人次被评为季度“先进个人”和年度“先进个人”,窗口连续两年被市行政服务中心授予年度“先进窗口”。 在XX年 “千项办件看效能”专项行动,市效能办对我局1-3月份办件抽查,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100%,受到了通报表扬。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审批制度,以完善配套制度来进一步推进依法审批,促进卫生系统效能建设,为服务安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卫生局

XX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