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为官不为整改措施报告

2020年10月08日08: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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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xx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淮安市“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XX〕12号)的要求,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和市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以问责、问效为抓手,通过“围绕一个主线、突出两个重点、重抓三个建设、紧扣四个环节、实现五个更加”,努力营造工商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围绕一个主线,即围绕“当好主力军、迈上新台阶,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上水平”年度工作主线。

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为官乱为”和“为官不为”两个重点。

重抓三个建设,即重抓法治工商、服务工商和阳光工商“三个建设”。

紧扣四个环节,即紧扣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四个环节”。

实现五个更加,即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工作作风更加过硬、服务意识更加亲民、办事效率更加高效、工商形象更加良好等“五个更加”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⒈ 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⒉ 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行业禁令;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⒊ 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

⒋ 滥用职权。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或者纵容、包庇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罚代法,该移送司法机关的不移送。

(二)“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⒈ 敷衍塞责。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市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⒉ 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处室之间、处室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消极应付,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⒊ 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上班时间打掼蛋、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

⒋ 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

三、工作举措

(一)建设法治工商。一是完善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制,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商部门行政权力,3月底之前编制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晰权力事项,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建立职责清单,依据新的“三定”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上述三项牵头单位:法规处,11月底完成。)四是编定制度手册,推进工商事项和人、财、物管理方面制度的修、改、废、立,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牵头单位:人教处,11月底完成。)

(二)建设服务工商。一是推进“三证合一”,年底前市、县(区)全面推行到位。(牵头单位:登记注册处,12月底完成。)二是推进消费维权机制整合,市局建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大维权”工作格局。(牵头单位:消保处,12月底完成。)三是推进服务效能提升,市局机关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ab角服务、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牵头单位:监察室,12月底完成。)四是推进服务品牌打造。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要在3月底前各确立一个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品牌,并全力打造,确保再次获评服务工业经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开放发展等一批先进单位,确保有一个处室被评为企业满意的处室,有一件实事被评为“101%服务我最满意的事”。(牵头单位:办公室,12月底完成。)

(三)建设阳光工商。一是推进政务局务公开,增强社会对工商工作和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办公室、人教处,12月底完成。)二是开展公开述职述廉,年内安排市局和市局机关重点处室向社会各界人士代表报告工作。(牵头单位:监察室,12月底完成。)三是实施阳光执法,构建人性化和谐执法机制,在监管执法中体现公平正义。(牵头单位:公平交易处,12月底完成。)四是全面升级工商门户网站,放大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咨询服务等功能,努力打造“阳光工商”。(牵头单位:信息中心,12月底完成。)

四、实施步骤

“两为”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市局下发《淮安市工商局“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市工商工作会议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学习《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和市局《“两为”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让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文件精神,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通过走访企业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及时纠正“两为”方面存在的突出表现和主要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的、措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整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蔡莉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两为”整治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整治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强化监督。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坚持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一律”要求,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奖惩结合。切实把“两为”整治工作与干部日常管理相结合,推进实绩公示,优化考核机制,形成“凭实绩用干部”导向,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

(四)造浓氛围。市局办公室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和事,不断聚集事业发展正能量,推动全市工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