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自查报告

2020年10月08日0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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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2011]8号)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2012]42号)、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龚家湾小学幼儿班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委有关文件要求,迅速对所我校开展了针对性的学习文件精神和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校防治和杜绝 “小学化”现象、规范开展保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全校成立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领导小组,由校长陶宝玲同志任组长、该幼儿教师为成员,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督促检查和整改的意见。

二、宣传学习

1、召开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小学、幼儿园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进行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重大意义。

三、督查有无存在问题

小学管学前教育领导深入到幼儿园,从设施设备、使用教材、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着手,对幼儿园“小学化”办学现象进行全面督查。通过检查发现不存在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方面小学化,进行超前汉语拼音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并留有家庭作业。

四、整改措施

1、积极筹措资金,更换、添置保教设备和幼儿教玩具。

2、加强师资专业化培训,严禁使用小学教材,规范教育方法和教学内容,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