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xx年3月9日参加关于珠海市药品经营企业“三打两建”和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后,立即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郑水标任组长,副总经理罗荣松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打两建”内容(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精神。具体有:
(1)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粤食药监通[2011]104号);
(2)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
(3)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11]25号 ) ;
(4)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4号);
(6)《刑法修正案(八)》法律条款学习.
公司购销药品现以与广东药监网联网,确保票、帐、货、款相符。购销票据已按照有关规定载明购销单位、购销品种、购销金额等项目。保证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货款汇到供货单位的单位帐户,不得汇到个人帐号。
公司购销药品,由质管部严格审核供货单位或购货单位的经营资质、销售人员或采购人员的资格,确保其合法有效。未向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针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首先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指定专人(质管员陈秋英)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买卖合同等。公司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索要销售票据,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是否相一致。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药品送达后,购买方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公司。业务部门查验返回的随货同行单复印件记载内容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应立即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公司采购的中药饮片主要从梅州恒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个别品种从九州通购进,无外购散装饮片,加工包装等行为。验收中药饮片由中药师曾延良详细核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规格、等级、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标志等信息。
公司对所经营的赋码产品进行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无赋码产品,通过标注药品本位码,在广东药监网上传,因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公司可于4月份完成全购销药品联网上传。
珠海市恒祥医药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