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紧紧围绕我县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为目标,在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过程中,全力配合协助我县各乡镇做好相关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运行模式,完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通过签订执法委托书的办法解决乡镇城管中队无执法权力的难题,为我县农村清洁工作出一份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环卫所基本情况
我县各乡镇通过与县环卫处的积极配合协作,靠近年来的努力,已全面完成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阶段性任务,并形成卓有成效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县结合县情,构筑了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化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管理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均成立了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当地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环卫所,实行乡镇领导挂村、一般干部蹲村,分工负责,对各村委会环卫保洁进行监管,并将挂点村环境卫生作为考核乡镇干部的内容之一,村“两委”对全村环卫保洁负总责,村两委成员对每个自然村实行责任包干,负责监管村庄环境卫生。各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能明确职责,建立议事制度、工作协调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工作机制,使清洁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建立专业队伍。以每50户左右配备一个保洁员的标准,组建保洁员专业队伍,圩镇按每4000平方米(或按乡镇镇区人口的3‰)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组建环卫队伍,负责圩镇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拖运等。
(三)完善基础设施。根据乡镇和村庄区位、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合理确定区域内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规模及分布,科学安排垃圾焚烧炉、填埋场、建筑垃圾堆放场、垃圾中转站(房)和沼气池等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布点。结合改水改厕等工作,统筹考虑沤肥沼气池建设,确保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全环保。乡镇财政对必备的垃圾清运车、焚烧炉、村中转站、自然村垃圾池、手推垃圾车及清扫工具等给予了坚实保障。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通过实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四定二保”(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确保推进快、效果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奖惩明确到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对所包村组不定期督导,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以推广典型,激励先进,纠正偏差,勉励后进。年度工作结束时,采取统一的尺度和标准,进行自下而上的逐级量化考核。实行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一票否决,即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不过关的乡镇和村,不能评为新村镇建设先进单位,按评优罚劣机制,对考评较好的,在下年度资金安排中给予重点倾斜。
二、各乡镇城管执法工作情况
作为加强乡镇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及时与各乡镇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将行政处罚权及时延伸到各个乡镇,并指导各乡镇城管中队的组建及执法培训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我县各乡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别成立了乡镇城管执法中队,其隶属为乡镇政府直属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县城管局负责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管理体制实行双重管理,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受城管局委托,以城管执法的名义行使执法权,各乡镇政府及时做好了各城管中队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执法设施设备等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