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民政事业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实奋进,开拓创新,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的稳定和谐。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我区建立健全了以城乡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辅助,以医疗、住房、教育资助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4413户9420人,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2451万元。农村低保户8391户28597人,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2168.28万元;帮助全区987名城乡大病患者解决看病难问题,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43.7万元。通过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救助大学生1140余名,发放助学金460余万元;救助灾民和农村特困户10万人次,扶持3000户灾民和特困户建房。特别是有效应对了“5.12特大地震灾害”及洪涝灾害;五保供养标准由每年每人650元提高到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88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3080元。改扩建乡镇敬老院4所,新建农村区域性敬老院2所,五保集中供养人数达到241人,集中供养率为33%;加大了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各项救助管理制度。每年接待救助约1300余人次,实际资助约130余人,协调救治无主病人60余人。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社区建设成就显著
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卫生、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普遍进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由原来的每月500元提高到了800元。全区29个社区全部达到了“一部三室三站”的建设标准;通过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已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个,社区服务站17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实施。完成了第七次村委会和第三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44个村设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
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广泛开展“解三难”活动,帮助部分优抚对象脱贫致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稳步推进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48名城镇退伍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55.3万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通过开展“构建和谐军休家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XX年,区军干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民间组织管理更加规范
积极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发展,累计登记各类民间组织150多个。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区划地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通过开展撤乡设街办工作,全区街道办事处已达到20个。完成了对城区街道指路牌、路标的集中整治和修复工作及城区街名、路名的命名、更名汇总工作,编制了地名规划书;完成了西咸线、西渭线的勘界和地名规划书的编撰及城区图部分的标注工作;加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宣传,婚姻登记实现了上网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殡葬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火化率和殡葬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大了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
我区电脑彩票年销量从XX年的1240万元增加到XX年的2160万元,募集福彩公益金也从XX年的103万元增长到XX年的160万元,全部用于福利设施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使福利企业做好安置残疾人和自身发展工作;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了各项为老服务工作和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年人的优惠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慈善事业,成立了区慈善会,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工作,为山区修建慈善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