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狠抓审判执行本职,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完善审执管理制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29件,办结各类案件3311件,同比分别上升24.4%和25%。
一、恪守司法本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1%,判处罪犯333人,同比下降1.5%,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8.18万元。审结故意伤害、xx、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3件,从严惩处罪犯20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85件133人;审结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28件66人;审结非法狩猎、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件25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8件13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人。坚持严之有据、宽之有度,对38名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08名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充分发挥庭审中心功能,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全年共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件。
坚持调判结合,妥处民事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审结一审各类民商事案件1989件,同比上升42.5%,化解争议标的金额6.87亿元。调解撤诉案件1104件,调撤率达55.5%。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49件;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18件;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19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93件,占总结案数的49.9%。加强对民事案件客观真实性的审查力度,依法将2起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支持监督并举,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处理好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妥善审结行政案件3件,其中判决2件,原告撤诉1件。原告卢秋云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为XX年后我院受理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由原院长龚英明担任审判长,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经公开审理,原告主动撤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增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办结行政非诉案件68件,裁定准予执行国土、环保、工商行政处罚案件60件,依法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8件,征收社会抚养费65万元。
强化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内部调整新任命8名执行员,增强执行力量。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作用,拓展“点对点”查控体系,推进“一性两化”建设。共执结各类案件1040件,同比上升1.6%,执行到位标的额3400万元,实际执行率46.1%。全年通过网上“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1667人次,共获反馈有效信息3568条,并依法及时处置执行。与公安机关建立网上查控被执行人和车辆机制,实行24小时轮值备勤。坚持网拍优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厂房、住房等资产9件次,累计成交额890万,平均溢价率12.69%,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3.8万元。落实执行案件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机制,上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45条,限制参与招投标、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出境5人,司法拘留22人。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一咬伤执行干警被告人拘役5个月。重点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强化司法保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出台《关于为“五水共治”、“创无违建县”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职能,积极主动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以妨害公务罪判处1起暴力阻碍三改一拆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处1起偷排工业废水案件。积极配合全县重点工作,全年共派出630余人次参与新兴街、联系乡镇村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整治和路线教育活动。
审慎处理涉企纠纷。坚持差异化处置涉困企业纠纷,对有市场有前景的坚持协调化解,共调解撤诉涉企纠纷案件348件,涉及金额1.2亿元,帮助企业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则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院妥善处置了浙江和和箱包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涉浙江**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等一批系列案,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坚持省高院提出的“不忽悠、不回避、不迁就、不姑息”的信访工作理念,细致认真做好接待、化解、救助、终结等各项工作,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人次,在法治轨道内妥善化解上级批办和群众路线督导组督办的信访件5件,甄别信访终结2件。开通远程网络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信访人与最高院远程视频接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送的23份司法建议全部被采纳,有效发挥了司法对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公共决策的积极作用。
三、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完善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增设互联网电脑,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重新改版法院门户网站,提供案件办理进程查询、观看开庭视频音像资料、诉讼服务指导、裁判文书查阅、审判人员信息等一系列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法院资讯,监督法院工作。完善咨询导诉服务、诉前登记和诉调衔接等便民措施,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共发放调查令21份,有效缓解当事人取证难问题。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率先在全市法院完成建院以来所有文书档案的电子化扫描,设立专门的电子档案室,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被评为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
充分发挥法庭窗口作用。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阵地,坚持优先充实法庭力量,实现政策倾斜,不断提高法庭工作水平。新渥、盘山、玉山三个法庭全年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799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24.1%。通过联系代表委员、走访干部群众、开展夜间送达、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措施,丰富法庭职能,服务乡镇党委政府,满足辖区群众司法需求。玉山法庭在全市28个基层法庭考核中名列第一,荣获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
着力落实诉讼权利保障。开设绿色通道,妥善审结劳动争议、“三养”案件127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9件,执行到位标的332万元。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共为28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三年以上辩护率”达到60.5%,同比上升16%。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实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避免群众因有理无钱而打不起官司,帮助困难权利人渡过难关。
四、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开展的专项评议工作,对照交办意见,明确责任期限,落实目标措施,研究制定了26条整改方案,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件,面商率100%。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走访联络工作,共接待、邀请、走访代表、委员391人次。新聘请18名特约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视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网民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及时回应关切。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高度重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372份,文书公开上网率达74%。完成院机关机房改建和新渥、盘山两个法庭的高清数字法庭新建项目。共对1059件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音录像率88.1%。建立执行短信告知制度,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过程中的各项信息,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
完善群众参与机制。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新任命人民陪审员28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人数比达到1:1。全年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1%,位居全市前列。与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了20xx—20xx年我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普法讲座、户外咨询等各项活动6次,邀请340余名代表委员、干部群众走进法院参与庭审,吸引480余人参与互动交流,提升了法院工作透明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展“走亲连心”、民情体验、征求意见和对照检查工作,深刻查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共征求反馈意见建议55条,自查发现问题136条,逐一进行整改落实,有效化解作风漂浮、行为不端、执行不力等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干警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加强廉洁司法建设。坚持廉洁司法教育和预防工作常抓不懈,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周、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一系列活动,强化外部监督、上级监督和内部监督,着力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新开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网址,逐案发放廉政监督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加强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院风巡查、审务督查、信访接待、舆情反映等多渠道追踪违纪违法线索和司法作风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严格落实“法院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和制定“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廉政管理制度,确保法院干警在廉政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开展青年法官进企入村活动,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化解村民矛盾纠纷,锻炼了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庭审与裁判文书评查、参加学术研讨会等活动,锤炼能力,创优争先,有22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严格审判管理,强化工作职责,注重案件质效评查,认真审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审判质量。全年上诉率仅3.3%,排名全市第一,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1.4%,排名全市第二。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依然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县委提出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干警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不强,业务工作不够规范,司法作风不够扎实,极少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缠访、闹访现象仍然存在,暴力抗法和威胁报复法官及家属人身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法院人才流失和法官断层问题比较突出,5年来共有16人离开法院,法官的职业待遇、职业地位和执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XX年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加强司法权威,抓好司法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依照上级部署,不断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法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落实立案登记制度、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涉诉信访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着力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努力让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二是围绕强化司法职能,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依法独立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相结合,切实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加以审视,在强化能动司法上下功夫,在服务大局上见成效,努力使司法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护**青山绿水。妥善办理涉困企业案件,加强服务,依法保护,合理引导,促进企业兼并重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围绕维护司法公正,稳妥办理各类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坚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进一步推进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采取多种措施,更加有效解决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和执行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实际执行效果,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审判管理,科学评估审判质效,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四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生效裁判文书统一上网公开力度,让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和零佣金”。着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应用,实现已结案件的网上查阅,方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卷宗。提升全媒体时代民意沟通能力,继续推进法院公众开放日、普法教育讲座、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活动。尝试运用新媒体公开直播庭审,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
五是围绕增强司法能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突出法官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治信念和职业操守教育,筑牢公正司法的队伍基础。强化队伍业务能力培养,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院,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确保队伍清正廉洁。进一步加强审务督查、作风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心关爱法院干警,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后顾之忧,为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机遇、新的目标,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法治理念,坚定法律信仰,坚持公正司法,为法治**、平安**、“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