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01月30日05: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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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落实安全责任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针对机构改革中的部门职能调整,我局及时起草了《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明确落实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同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强化安全投入、装备、培训等措施,切实维护企业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覆盖企业管理人员、车间班组以及各个工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对深入治理整顿、强化职业培训、推广安全科技、提升应急能力等四个方面提出了23条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化工企业综合监管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全面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初,我局分解下达了XX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了《XX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细则》,把年度各项控制指标分解并纳入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考核体系,确保控制指标落实到位。督促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57个部门和单位分别与市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切实将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管理体系。同时,正在制定并即将出台《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检查执法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并采取惩戒措施。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公布各地控制指标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汇报、控制指标定期通报等制度,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和措施,指导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控制指标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初,我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起草了《市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今年的考核突出了差别化考核、突出了日常性考核、突出了动真碰硬式考核、突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的考核。

二、在创新社会管理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全面推广理事组管理模式。我局督促指导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理事组管理模式。通过给组长单位“定目标”、“定职责”和“定奖惩”,建立企业“信息传递、互帮互助、资源共享”三个平台,使企业尽可能发挥其主动能动性。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安全生产理事组129家,涉及企业2463家,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大力推进商会安监站建设。我局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经信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行业商会安监工作站人员座谈会,指导各有关商会制订了XX年商会安监站工作计划,督促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开展了对行业商会安监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了行业商会安监人员的工作能力。截止6月底,全市有10家行业商会成立了安监工作站,涉及企业825家。目前10个安监工作站共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37名。

3、积极推动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年初我局召开了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醋纤公司和天平洋保险公司()分公司做了经验介绍。3月份,召开了市保险行业协会、部分保险公司负责人专题讨论会议,就保险公司参与参保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4月份,召开了有关保险公司座谈会,听取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打算和实施方案的意见。5月份,召开了市相关部门参加的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协调会。目前,《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初稿)已经形成。3家保险公司在四个区的参保单位中共选择了16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

4、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我局将今年确定为中介机构质量提升年。出台了《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对中介机构备案、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业绩报告等进行了规范。下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开展评价报告质量检查的通知》,通过参与评价机构内部安审会、召开评价机构负责人交流会、抽查评价报告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评价报告质量互评、交流活动,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并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2家职业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了备案,对思源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备案材料、安康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业务范围材料进行了审核。

5、积极鼓励安全生产服务外包。为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编制数量相对较少、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我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安全服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安全服务外包的适用范围、条件,聘请单位、被服务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隐患报告整改督办,工作质量评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根据服务外包合同,相关机构对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检查等服务工作。

6、广泛发动基层安全社区创建。我局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公众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了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安全、健康、和谐”发展。3月份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通知》,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同时,我局将安全社区创建与“和谐社区”、“平安示范社区”、“文明社区”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目前,全市已有25个社区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175家社区申报了市级安全社区验收,8个社区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进行了备案。

三、在提高本质安全上下功夫,强化企业安全达标升级

1、全面部署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下发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实施意见》和《XX年市企业安全达标升级工作考核细则》,在定报企业、化工、船舶修造、电力、机械制造、钢丝绳、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全面推进安全达标升级工作。按照“稳步推进,提质扩面”的原则,开展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将安全达标升级与安全评估、“1+3”监控体系、职业卫生健康体系认证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达标升级工作落到实处。

2、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我局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类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等要求。要求企业每年应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0.5‰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优先考虑晋升职务、提高待遇。

3、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估监管。我局完善了《市企业安全生产评估细则》,扩大了评估领域,积极推动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分类评估。同时制定出台了《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按照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安全管理难度和社会影响面等,将企业分为红色、橙色、蓝色三个监管等级。对红色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聘请专家对企业现场安全状况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橙色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蓝色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其总数的30%。未接受检查的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向县(市)、区安监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书面递交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

4、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一是及时下发《关于扎实做好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安全标准化达标的考核验收标准,提高申报标准化本质安全水平,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分由原来的75分提高到80分。二是进一步细化《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细则》,将专项监管的相关内容纳入标准化考评。三是印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细则》,全面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累计有168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通过了市级以上(二级、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2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通过了市级以上(一级、二级)安全标准化考评验收,安全标准化达标率在全省处于前列。

四、在防范重大事故上下功夫,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全面部署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隐患治理年”成果,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2-3个突出问题作为今年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年初,印发了《XX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海洋渔业(含滩涂养殖)、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每季度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总结工作成效,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难点问题,多数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了化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专项整治。

2、全面推进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突出了对工艺过程风险控制。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工艺过程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组织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对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严格履行申请、安全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的变更程序,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二是突出了对重点环节安全监管。按照《市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试生产(使用)备案程序和标准;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对操作规程进行论证,严格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压力储罐检查的同时,督促企业注重常压储罐的检查。三是突出了对重点岗位风险排查。我局将化工企业组织专家对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性、符合性、针对性进行评估论证纳入危化品工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及时解决了高温、高压及氯化、硝化等危险工艺岗位风险辨识不到位、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缺陷等问题。

3、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53号)文件精神,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合理布局经营网点,督促企业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完善购买、销售登记制度。建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上半年,对2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爆竹药物抽检,抽检58个品种全部合格。共检查7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现86条隐患并全部消除。

4、全面推进船舶修造及冶金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船舶、冶金等重点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监管。船舶修造重点加强了对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大型起重机械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以及防台、防汛等方面的整治;冶金重点加强了对防范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对冶炼、轧钢、吊装、铸造等事故易发工序、关键部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上半年,共检查船舶修造、冶金、非煤矿山144家次,发现隐患220条,已全部整改结束。

五、在规范安全秩序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1、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上半年,共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5份,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批准书45份;二是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重点对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进行了规范。对具备条件的27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办理和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向省局上报了55家具备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办理和换证的材料(甲级证);三是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出台了《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对形式审查、关键附件图、技术审查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半年,我局共组织专家完成设立安全审查4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1个、竣工验收3个。四是严格剧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检。出台了《关于做好XX年度剧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检时间安排、年检材料申报内容及要求。对63家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年检,51家通过。督促357家企业完成了易制毒备案年报报送工作。

2、规范安全行政执法程序。继续对全年执法检查进行了量化。制定出台了《市安监局XX年度执法计划》,明确了全局全年监管执法、检查不少于1100家次。上半年,我局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464家次,占全年计划的42.2%。其中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0次,发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2份,对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发现事故隐患2126个并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市推行说理式阳光行政执法,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管理。完善执法监督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确保法律适用正确,执法程序合法。

3、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管,切实保障顺利实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江海联动开发”、“洋口港开发建设”中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西气东输石油管道等重点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切实保障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和春运、城隍庙灯会、江海美食节等重大活动期间,牵头组织公安、建设、质监、消防、旅游、供电等部门,分阶段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上半年,全市安监系统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3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2家。实施经济处罚79次,处罚金额198.73万元。同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活动66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1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47起,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11起,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活动66起。

4、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市生产经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市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继续量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标。各县(市)、区挂牌督办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总数分别不少于35、25个,其中上报省、市两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数不少于2个。同时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了经常性的隐患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各类隐患76008个,已整改75745个,整改率达到99.7%。同时督促各级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加大重大隐患的排查力度,对经评估后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级严密组织挂牌督办。上半年,挂牌督办整改一二三级重大隐患219个,已整改52个,整改率达23.7%。其中省级挂牌一级重大隐患2个,市级挂牌二级重大隐患17个,各县(市)区级挂牌三级重大隐患200个。

六、在营造社会氛围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精心筹划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个主题,着眼于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围绕事故警示周、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四个主题周,分全市、区域行业、基层企业三个层面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体现了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特色,全市上下创新手段和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事故警示等形式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身边的案例警示,引导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70多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横幅1.5万多条,制作宣传简报3期,出动宣传车6500多辆次,基本做到电视有形、电台有声、报纸有文,营造了“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2、组织开展了广场咨询和应急演练。市安委会在市环西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暨“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启动仪式,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进行了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启动仪式中举行了市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总队的授旗仪式和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启动。市安委会组织市级25个部门分成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13个咨询台,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安全生产知识展板、多媒体演示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活动穿插了安全生产文艺表演、消防安全演示、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环节。现场气氛热烈,吸引了近XX名市民参加了现场活动。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事故应急救援的反应处置能力,全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了多种类型的应急救援演练。其中,市政府主办了人员密集场所综合应急救援、危险品码头火灾事故应急综合救援、船舶修造企业水上搜救应急综合救援和汽渡船岸大型联合救援等4项演练。据统计,全市有关地区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组织应急救援演练41场次,有效增强了企业及其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防范水平。

3、强化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网络远程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地全员安全培训的分类指导和协调工作。进一步督促网络远程培训具体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充实人员力量,切实承担责任,完善远程安全培训管理平台的功能,完善远程安全培训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不同需求,组织并指导制作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课件内容,真正做好安全生产网络远程培训各项工作。力争规模以上企业网络远程培训覆盖率累计达25%。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员工“三级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含分厂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农民工、外包工上岗、转岗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强化对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在提升监管水平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继续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的通知》,继续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四大”活动。3月2日—4日,我局举办了全市安监系统领导干部春训班,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围绕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拓展,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政务礼仪、突发事件应对、文化鉴赏、和谐机关建设、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等方面。原市纪委书记王正宇就两大体系建设作了重要讲述。对安监系统近年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安监系统学习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形成了制度,已走在了市级机关的前列,这次培训的内容丰富充实。通过培训班,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高了我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积极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安监队伍。

2、开展“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局认真谋划,扎实开展了“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暨专项评议工作。一是按照“事好办、事快办、事优办”的原则,我局认真谋划工作举措,制定了《XX年市安监局开展“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暨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迅速召开了“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及专项评议动员大会,对专项评议各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三是积极开展了征求意见活动。我局先后开展八场专项评议征求活动,分别在港闸、崇川、开发区及中石油、中石化等约400家单位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服务作风、宣传培训、廉洁自律”等方面征求意见。我局专门印制了“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专项评议征求意见表及免费邮资封发放给与会代表。对各类意见和建议,我局落实专人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风。四是落实有效措施,注重实效。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在市崇川区、港闸区和市开发区确定了600家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要求市、区两级安监部门要通过上门服务、公开承诺等方式,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出台了《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其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专职监管人员编制,配备适当的、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装备,逐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细化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同时将安全生产监管触角向村居(社区)延伸,逐步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此外,我局下发了《关于在基层安监站(所)开展“争当优秀乡镇安监员”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通过典型引路,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安监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下阶段,市安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为保障,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以创新安全生产社会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