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利财务工作总结报告

2021年01月15日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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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局党组工作部署,在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一年来的各项目标任务。我科职能是负责全市水利系统贯彻实施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政策和会计法规;对全市水利资金拨付实施监管;组织水利规费的收缴;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局直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对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现有财务人员5人,学历:在职研究生1人、大专2人、中专及高中2人,4人具有会计中初级职称。

(一)积极组织收入,稳妥地执行部门预算

今年我局共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和水资源费1350万元,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5万元(税前)。市本级财政共安排部门预算350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853万元(河费水资源费1350万元,水利基金1503万元)。我科围绕局中心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合理调度资金,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行网上支付,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行为,稳妥地执行部门预算,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20XX年度已完成的主要财务工作

1.完成了20XX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2.认真编制20XX度部门预算;

3.制定了《安庆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执行;

4.积极配合安庆市审计局开展对我局及其下属企事业单20XX-20XX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5.联合市财政对破罡湖新(老)站、鸭儿沟、窑沟站排涝电费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调研。

6.配合局有关科室对三区市级水利基金安排项目进行核查;

7.安排桐城六座和太湖五座小(一)水库竣工财务审计工作;桐城20XX年农水重点县审计、花凉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5个单项工程竣工审计并下达了审计意见;

8.配合局相关科室完成20X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密切配合市财政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0.争取了水利普查专项资金;

11.完成了花凉亭水电站划转华能集团的前期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工作;

12.配合完成市水电工程公司和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改制工作;

(三)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资金,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 坚持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证了重点工程建设,以及企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资金的需要,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应不足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推动水电公司改制过程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献计献策,减少改制过程中的失误,避免水利国有资产流失。

(四)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修订完善了部份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和加强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生产、资金、干部“四个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二是利用《安徽水利财会》这个平台,广泛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财会人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三是强调和重视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依法理财、廉洁奉公。

二、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安庆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明确从十个方面助推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明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时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季提取10%。若全年预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2%,则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到2%。

二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投入水利建设。大幅增加农田水利建设市、县两级奖补资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并研究出台配套考评和奖补办法。市政府每年安排2019万元资金用于全市农田水利建设。

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实施以农村沟(渠)河清淤、塘坝扩挖、小型集体泵站更新改造、千亩以上圩口达标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4+1”工程,全面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强化水利规划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前期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力推进水利前期工作。

五是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行专业化、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建项目法人。强化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面组建县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工作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晰中小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明确管理单位性质,落实管理责任、管护人员和管理经费。

六是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合理设臵并建立健全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乡有水利站、村有水管员”和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管理经费“三落实”的目标。

七是提升依法管水能力。进一步理顺并明晰工作职能,优化并合理调整市水利部门现有内设机构。设立全市湖泊统一管理机构,推动湖泊流域综合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并逐步纳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八是加强水利队伍建设。“xx”期间,市水利部门将每年公开招聘(引进) 5名以上事业编制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强水利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实技术力量。

九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改革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考核细则,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列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合力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

三、水利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难点和制约因素

当前水利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对水利财务工作也是全新的挑战,中央和省里两个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政策举措。随着国家对水利投入的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来源多样化、制度规范化、效益目标化的特点将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下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任务,以及水利建设点多、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特点,如何做好水利财务工作、是“xx”期间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的任务和课题。下面就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一)目前我市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设臵会计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未建立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或执行不严和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

2、资金没有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怀宁200万元、望江100万元、枞阳18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实行向财政报帐制,但项目安排其余资金都在县农饮办核算,造成项目法人不能按规定对资金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削弱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3、很多项目在竣工验收后,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不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而是长期挂在帐上,且未按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内容使用资金,致使项目不能销号和临时建设管理机构不能按规定撤销。

4、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移交给运行管理单位,造成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双方会计信息资料失真,资产账实不符,且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省以下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和到位不及时,据统计,至第三季度,20XX年度水利基建项目下达市县配套资金计划11378万元,落实和到位数6514万元,占计划数57.26%。其中落实数4294万元,年内能不能全部到位还存在不确定因素。

6、会计核算水平还需要全面提高。各县、市、区基建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迎江、大观两区未配臵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电算化还没有全面普及,束缚降低了工作效率。存在成本类科目核算归集不科学,不能直观从账面上反映某一时段项目支出全貌。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不能直接对接,加大了分析填列工作量。

7、目前,水利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颁布的很多,比较杂,有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发改委部门制定的,也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等等,主导性、权威性不明,由于对办法理解和执行不一,各部门时常相互扯皮,出现问题后互相之间推卸责任。

8、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存在多渠道分散、分层拨付、滞留、迟拨资金现象,影响了工程进度和工程价款的及时结算,虚列、挤占建设成本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下一步应采取几项措施 一是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每个项目都要建立财务管理办法、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建设管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务会计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使资金使用管理在各环节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强化依法理财。

二是切实加强对资金核算管理。所有项目资金由法人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避免多头、紊乱现象。拨付资金时,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支出预算、项目建设进度、供货合同和相关程序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进行,不允许偏慢或超量拨付资金,杜绝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要对水利建设项目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负责,无法专账核算的,要专项核算,保证账款相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和实行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三是对已竣工验收项目资产移交和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介入,对实际未办资产移交的,督促双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运行管理单位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登记固定资产账,保证资产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情况进行清理结算,目的达到项目能及时销号,临时建设管理机构能按规定及时撤销。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争取省以下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水利基建财务人员要把工作重心前移,掌握项目的前期工作、概算批复、资金来源等情况,提前做好计划。要与本单位领导一起,积极主动地向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资金筹措方案,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的全额投入。

五是要加强对水利基建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力度,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提高工作效率,改变的我们知识结构, 针对国家新近颁布的法规、制度等,结合工作中易发的问题,加大力度开展培训和指 导,不断提升水利基建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六是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决策、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监管,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把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日常工作中,自始至终注意处理好主动监督和被动执行;原则性和灵活性;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核算与监督八者之间的关系。

四、2019年水利财务工作思路

增强法规意识。督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经管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法纪观念,自觉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地遵守相关财经法规。

规范会计核算。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合理合法地设臵会计账簿,严格地进行会计核算,自觉遵守同一个项目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都只能设臵一套会计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实物性资产”应尽快建立起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或“卡片账”,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以确保单位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物资金管理行为。一要规范国有资产处臵行为,对单位间的财产划拨转让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要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统一的原则,收回权属机关的各类门面房的租赁权;二要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对在工程项目中购臵的已经交付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尽快办理交接手续,对各单位的财产物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明晰产权,造册登记,并建立起严格的财产物资领用登记制度;三要规范费用管理核算行为,要按照真实、配比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归集各自发生的费用,切实完善费用报销手续,要按照分工负责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批报费用,避免多头审批行为;四要规范经济资料管理行为,要妥善保管经济合同等核算资料,切实建立票据领、购、缴、销制度,从严控制使用外购收据;五要规范资金管理行为,要按照执法权与收费权、所有权与收益权相统一的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非税收入采取集中统一管理方式,合理调度使用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