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多做群众急需、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事,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新城建设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2、坚持齐抓共管、内外结合,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区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XX-XX年依法治区规划》和《“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真正形成各级党委牵头、职能部门主管、有关部门、街道积极配合、全力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新城各类人群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同时,结合新区实际,精心组织好“两个条例”学教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纪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教育和引导公民广泛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重视和支持~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推进新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3、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工作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守法意识,又要标本兼治,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和解决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现象,要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好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体系的意见》,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区第九次党代会和纪委换届,深入调研思考,谋划未来五年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抓紧制定出台我区落实防治体系的《实施办法》,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新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佐证。 4、坚持法治与文明并举,积极创建首批“文明城区”。“文明”本身包含着“法治”的要求,没有“法治”就不能成就“文明”;“文明”又是“法治”的升华,当一切都按“文明”的标准、要求行事,“法治”也相应的水到渠成。法治建设是推进“文明新城”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当前,要抓住“十运”契机,在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以提高新区社会文明程度和民众综合素质为目标,重建设、重基础、重管理、重实效,从细微处入手,长抓不懈,集中解决好人们的思想、言行等突出问题,努力促成新区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绿化美化的生活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建邺,不断提升新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力争首批进入市“文明城区”行列,包括法治建设在内,努力建设一个当之无愧的未来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南京标志区。
加快新城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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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建设是河西新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与新城建设同步,不断提升新城法治建设水平,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新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设“法治之区”是新城建设题中应有之义。一座现代化新城,不仅体现在一流的建筑、完善的设施、强大的经济实力等物质层面,而且体现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运行、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无形的方面,后者更是构成一个城市现代化的内核。河西定位为未来的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新南京标志区,处于全面建设的历史进程,必然要求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完善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使“法治之区”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成为新城的一个突出特征、重要品牌,构成现代化新城不可或缺的内在品质。 2、依法治区是有效推进新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治作为管理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等特性,具有引导、规范、惩戒和保障功能,在调节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新城建设处于快速推进期,与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相伴随的,是涉及群众、单位利益的调整,是集中反映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是对各级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重大考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区,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同时,只有用法治的观念、手段来规范各种行为,也才能打牢现代化新城的基础,使之沿着正确轨道,实现健康发展。 二、努力提高新城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的能力。教育是整体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结合“四五”普法的深入实施,立足新区实际,突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施政和管理的水平;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青少年、流动人口到全体人民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显降低发案率;企业经营管理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企业、社会的“共赢”。在抓好涉及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充分重视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遇到问题时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2、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不断提高新区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经三轮清理,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由XX年的439项削减为166项,精减率62%,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尤其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成运行,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集中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好评。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与新城建设同步,加快构建新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在新城逐步确立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程序合法、权力有限、责任政府、公共服务等基本价值理念,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从源头上防治~,更好地适应新区发展要求。 3、以公、检、法、司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法贵在行”。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稳定、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是各级司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要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切实加强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建设。既要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要强化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展源头防范和治理,严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加强对大拆迁、大开发、大建设时期有关违法案件的研究,把握特点和规律,把握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崭新的形象赢得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行为的普遍认可,努力为新城“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4、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和实效。基层调解工作能起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维护安定团结、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领导接待和首问负责、分级调处、联动调处、定期排查和报告、办结报告和回访、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围绕“小矛盾不出社区(村),一般矛盾不出街道,重大矛盾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规范运作,提高效率,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建设涉及矛盾纠纷趋势、特点的研究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着力提升新城法治建设的水平 1、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和领导方式。当前宏观形势趋紧,如何加快新城建设,确保以崭新形象迎接“十运会”的召开,实现新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对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的考验。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法治观念,强调按规矩办事,围绕科学决策、推进工作落实和做群众工作“三大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严格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确保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沉下身子,做大量深入细致、艰苦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在困难条件下推进工作的能力,当前要在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下,努力找准工作着力点,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利益,善于面向群众开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