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载体,推进建筑节能,实现建筑物的低碳化则是建设“低碳城市”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可操作性的重要抓手。据统计,我区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并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正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因此,在着力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降低社会总能耗,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低碳、品质、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年初区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区政协从3月下旬开始组织有关委员,会同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墙改办、区建设局质监所、区房地产协会等部门的同志整理文章由组成课题调研小组,以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我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5月18日,区政协召开十二届第五十二次主席会议,就该调研报告进行协商审议,现将有关意见建议综述如下,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建筑节能管理和节能产业取得的成绩
1.建筑节能工作有所加强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推动和全社会的共同倡导下,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建筑节能产品的应用逐渐推广,并且有不少企业和市民开始参与建筑节能工作。据统计,目前我区城镇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率已达82%,一些企业和居民小区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并已收到了实效。如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整个厂房的节能建设,全年采暖和制冷电可以节能约33.5%。一些新建商品住宅开始引入环保、节能的理念,“众安·国泰花园”按国家节能标准进行工程试点,能源节约率达到35%。一些居民还自发在住宅中安装太阳能供热等设备,都取得了节能的效果。整理文章:
2.建筑节能机制开始形成
在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指导下,近年来,我区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也日益健全,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特别是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自XX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节能的有关方面作了规定。如对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作了明确规定;在项目设计上增加了节能专篇,图审机构则要求填报《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表》。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建筑节能的检查指导,在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实施节能监管,对民用建筑实施建筑节能备案、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验收,从而不断推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3.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