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建设和养护管理调研报告

2020年11月26日07: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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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主干道、公园及重要地段的生活小区作为城市的窗口,代表着城市的形象,道路及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档次和水平,近日,市城乡建设委组织人员对城市主干道、部分公园、生活小区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的对象为连接各区的主干道、公园、公园、生活小区。市区主干道包括路二路共10条道路,总长度8万米,油路面积189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5.9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为348万平方米。这10条道路构成了市主要道路交通网络。

(一)主要道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

目前,这10条道路的设计及建设都由各路段所属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养护、城市防汛及冬季清雪防滑等管理职责均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市直、高区、经区、公路部门及环翠区孙家疃镇等部门管理,由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路、路、二路;由高区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二路、;由经区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路、路、;由环翠区公路局管理的有;由环翠区孙家疃镇管理的道路有、。

(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养护、管理情况

10条主要道路除路三条道路绿化为市园林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外,其他各条道路绿化均为分段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和工程建设改造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分别负责。目前,由市园林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道路有路北段、路北段、南段、东段、南段、东段、东段、东段、二路东段,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管理的道路有路南段、路南段、经区段,由环翠区园林处管理的道路有环翠区段,由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西段、高区段、西段、西段、西段、二路西段,由孙家疃镇政府管理的道路有北段、北段。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的绿地养护费用的核定,根据各条道路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不同而有所不同,上述道路两侧绿化带养护费用约4元/平方米;经区园林局负责的道路绿地养护费用XX年至XX年为1.9元/平方米,XX年养护费用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番;环翠区园林处负责的绿化养护费用为1.5元/平方米;高区市政处绿化养护费用未进行详细区分,年养护费为400万元,养护面积为316万平方米,绿化费用为1.27元/平方米;孙家疃镇政府、统一北路由隆兴物业负责,绿化养护只是其中一项内容,无法确定具体资金投入。

(三)部分公园、生活小区的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情况

1、公园,由港集团投资兴建,占地面积4.36公顷,XX年建成,XX年港集团对公园进行了改造,XX年补充栽植了紫薇、红心柳等乔木。公园目前由港集团世昌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养护管理,其内部员工负责卫生保洁(人员为4-5名),绿化养护实行外包,由市永达园艺有限公司进行分包管理。2、公园,由供电公司投资兴建,占地面积10公顷,XX年建成。公园目前由市供电公司进行养护管理,管理比较粗放,共有4人从事公园养护,基本上只发放人员工资,公园年投入5万元。3、生活小区,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机关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物业管理,包括路两侧绿化、路北侧开放小区、路北侧封闭别墅区、小水库周边,绿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绿化养护只是物业管理工作其中一项,养护人员6-7名,只是从事简单的绿化养护作业。

二、存在的弊端

目前,市区主要道路及两侧绿化缺乏统一和规范的管理,存在着一条路有几个主管部门的状况。

1.同一条道路风格不一致。由于道路和园林绿化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均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喜好选择需改造的道路和设计方案,根据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养护管理,造成同一条道路有的辖区年年改造、有的辖区年年不动,有的辖区这样改、有的辖区那样改,日积月累导致同一条道路设计风格完全不同;同时由于各区养护措施各有不同,如道路维修市中心与各区不同步,造成同一条道路常年总有破损现象;绿化带浇水、施肥及修剪技术等不同导致植物返青时间不同,生长势不同,外观表现形式不同(树木修剪有的以放为主,有的以压为主),使得有的辖区植物生长健壮环境优美、有的辖区植物长势弱影响景观,管理水平差异性很大,最终导致辖区分界线两侧绿化风格和管理水平迥然不同。

2.养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尚未有统一的道路、绿化养护费用核定标准,各区财政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具有主导权,各区均根据自己的标准核定养护经费,导致各区道路、绿化养护经费差异很大。如可用于绿化养护管理的资金不同,导致各区在人员、设施配备、养护管理精细化程度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高低不同;公园、公园、生活小区、孙家疃镇政府管理的、的养护管理均由物业公司进行养护管理,专业技术水平有限,人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没有专业的机械设备,只是从事简单的绿化养护管理作业,养护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3.行业督导见效不大。市园林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就承担起了行业管理的职能,负责对市区园林绿化进行全面督查。每月市园林管理局都组织各区进行园林绿化检查考核,并下发检查考核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下月工作重点,对各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督导作用。但由于各区自主控制绿化管理资金、市园林局又无法进行资金支持,各区只能在有限的资金范围内进行整改和养护管理工作,很多工作只是停留在表面,如只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局部整改,不能按照植物生长需要进行养护管理,导致问题重复出现,管理水平不能从根本上得以提高。

4.病虫害防治难度大。地区园林病虫害的发生基本在同一个时间段,这就要求对园林病虫害的防治必须统一,群防群治,尤其是美国白蛾、黄杨绢野螟、黑松枯枝病等传播和传染性强的病虫害,更需要统一防治,才能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但由于病虫害分区防治,防治时间不同,往往容易形成这个区防治了,另一个区还未进行防治,未防治区域的病虫害向已防治区域传播,导致防治区防治效果下降,即使重复防治也达不到预期效果。

5.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目前道路及两侧绿化工程建设和改造均由各区、各物业自行进行设计、施工,没有统一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无法从设计、种植土、施工工序、施工质量、苗木质量等方面进行把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近几年来大的工程项目均成立项目指挥部,所有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养护都由指挥部直接管理,园林管理部门很少能参与管理,对很多大型项目前期建设了解很少,即使后期移交给园林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由于很多东西不了解情况,无法追根溯源,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根本不能从实际上解决问题,导致后期养护管理中出现诸多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我市的城建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行政体制改革而不断完善的。特别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与市、区两级财权、事权的划分和调整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市中心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地方财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市级财政,因此,市中心区的城市道路、公园、绿地、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维护主要由市级财政投资,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在高区、经区、环翠区,由于实行相对的封闭管理模式,各区实行独立的财政收支管理,全面履行经济社会管理的职责,因此,市委、市政府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权限和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等城建行业管理职能一并下放到各区,体现了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鉴于以上因素,我们认为,在市级与各区政府(管委)之间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不变及当前市区的城建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当前,应重点对城建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体制机制上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今年初,市城乡建设委将上述10条主要道路破挖审批纳入统一管理,为探索新型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起到了很好的试点作用。

(一)强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能。一是将各区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纳入市区整体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对各区的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平衡,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公布实施,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工作指导和调度。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及其下属的市政处、园林局等部门根据业务分工,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考评制度、奖惩机制和施工养护规范标准等,推进各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档升级。市政处、园林局要全程参与市区新建道路、绿地、重点工程项目及小区绿化建设。从前期的设计论证到后期的施工建设、综合验收等各个方面全面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目前市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着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监督;三是财力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四是管理方式粗放。为此,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决策部署,这是尽快改变市区城市管理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当务之急。精细化管理中包含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实施精细化管理是解决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将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容貌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内容一并纳入市级平台,形成统一指挥、集中监督、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真正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

(三)建议对部分城建管理职责进行适当调整。为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统一高效,建议进一步调整部分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建设的责任分工。即由市级市政、园林部门分别对跨区的主要道路及两侧的园林绿化、部分公园、生活小区统一建设和管理。如果实施以上调整意见,则需要对市、区两级的相关城建财政投资及维护管理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理顺。

1.将贯穿各区的10条主干道及公园、公园、生活小区纳入统一管理。由市财政局提供资金支持,由市市政处和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统一改造、统一养护、统一管理。

2.给予市政处、园林局一定的资金支持。由市财政局牵头,协调各区财政,按照市政处、园林局的管理标准确定贯穿各区的主干道、重要的公园、小区的建设和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对资金进行统一控制,并对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工程和养护质量合格则全额拨付资金,如达不到标准要求,则由市政处、市园林局组织队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从养护资金中扣除。

3.适当增加市政、园林管理人员编制。目前市政处担负着市中心区新建道路建设及已建成的139条道路养护及挖掘管理等工作,管理范围调整后,养护面积将增加80%,园林局不但负责这些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养护与管理,还担负着市区5处大型公园的管理。而两个单位的业务科室人员编制分别只有4人和3人,管理人员明显不够。若这10条道路及部分公园纳入市直管理后,由于管理范围进一步拓展,无论从日常巡查、养护管理,还是维修计划的编制实施,都难以达到很好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增加市政处、园林部门的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