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自治区政协对海原县的干旱、水资源和春播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五次座谈会,深入7个乡、8个行政村、7座水库、10万亩水源涵养林、2处井窖和节水灌溉大棚、多处硬化集水场、人工井窖、扶贫机井及压沙地等进行现场察看,听取介绍,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1998年人秋后,海原县与全区一样,气温持续偏高,1998年9月下旬至1999年4月中旬降水量只有2.7mm,占历年同期降水量的8%,无降水日连续达200天以上,是继1973.1982.1987年后的又一个特大干旱年份,也是解放以来冬春降水量最少、气温最高、土壤含水率最低、无降水时间最长的年份之一。旱灾严重困扰农业春耕生产和群众生活。由于旱灾影响,全县水库蓄水量仅296万立方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减少504万立方米,库灌区冬灌面积也随之减为1.81万亩,比历年减少1.19万亩。除南部10万亩旱地勉强播种外,中北部地区30万亩旱地无法播种,夏粮播种仅完成28万亩,占今年春播原计划65万亩的44%,由于降水量的减少,全县3.6万眼生产窖有1.4万眼没有蓄水,1998年造林2.7万亩只有1.38万亩存活,育苗285亩损失114亩;大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十分困难,全县4.6万眼生活窖只有1.8万眼有水,截止4月23日,全县有x个乡镇、122个行政村、603个自然村、19.8万人、6.6万头大家畜、18.3万只羊缺水。中北部还有两万头大家畜、10万只羊缺草。
去冬今春的严重旱情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困难不是偶然的,它再次给我们启示:海原县要实现脱贫致富,必须立足于兴水治旱,从根本上改变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对此,县委、政府已提出“兴水治旱”战略构想。但海原县是贫困县,自身财力有限,需要自治区乃至国家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才能逐步实现奋斗目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兴水治旱战略,大力发展灌溉农田,从根本上改变生产条件
海原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位于干旱带或半干旱带,农作物产量受降水量制约,低而不稳。据40年气象资料统计,年均降水量1956-1979年平均352毫米,最低为1957年207毫米,最高为1964年706毫米;1980-1998年平均365.4毫米,最低为1987年195毫米,最高为1985年588毫米。降水量不均衡,一是春雨少,秋雨稍多;二是北部降水少,年均260毫米,南部稍多,年均430毫米。蒸发量约为降水量的3倍左右。同时,由于人口剧增(1949年底全县人口为67601人,1957年105,070人,1987年281,559人,1998年368,856人),群众过度开垦荒地,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干旱加剧。实践反复证明:改变海原县农业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兴水治旱,大力发展灌溉农田。建议:
1.充分利用本县境内的水资源,开发10—17万亩灌溉农田。海原县境内地表径流年均6860万立米,邻省县流人本县的径流约500万立米。对地表水的开发,应考虑到径流的年际变化和排洪、排沙、除去苦咸水等影响,全县水资源的利用量按实有资源量的40%计算,近3000万立米。若生活和工业用水占去15%,可用于农业灌溉的水量为2500万立米。如按常规灌溉方法每亩定额250立米,可灌溉10万亩农田;如采用节水灌溉措施,每亩按150立米水计算,则可开发灌溉面积17万亩。据县水利局材料,现有灌溉面积中,有库灌3.23万亩,井灌3.34万亩,小高抽1.85万亩,合计8.42万亩。由于工程配套不力,实际保灌面积约有4万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