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11月08日06:49:39
APP永久免费入口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了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现状,进一步推进我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 6月上旬,县人大农环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就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部分乡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规模经营初具雏形

1、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已初具规模。我县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集中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以项目为依托,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项目,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推进土地就地集中流转。截至去年年底,我县农户的承包地流转面积达到了13.4万亩,占到了承包地面积总数的37%。流转的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分别占到了总面积的65.9%和29.1%。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100亩以上种植大户达157个,500亩以上种植大户7个,千亩以上种植大户2个。

2、土地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为及时化解因土地纠纷而产生的各种矛盾,XX年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法院、农业局、法制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以县农业局经管股为主要班底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立起多部门协调农村土地纠纷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现已成功调解土地纠纷2起,未发生一起因农村土地纠纷而越级上访的群体事件。

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及时制定了《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确定虎圩乡为我县确权颁证工作试点乡,并安排了1000余万元的工作经费,目前试点已基本完成,6月底将在全县推开,计划年底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近年来,在广大农民的强烈需求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现在全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30 个,其中,种植业158户,养殖业29户,其他农业生产型43户,拥有社员约1.2万户,注册资金25689万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我县把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引导大量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农业产业开发,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运而生。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新型农业企业304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6家,市级龙头企业72家,这些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3、种植大户方兴未艾。我县近年萌生了一批以种植为主、规模明显大于传统农户的专业生产经营大户。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种养大户230余户,其中种植大户157家;各类家庭农场30余个。

(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1、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村技术骨干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结合我县生猪、花卉、桑蚕等特色产业,对专业技术人员就关键性、专业性农业技术进行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各类技术骨干5000人,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380人。二是开展农业产业化知识培训。由龙头企业业主、专业协会骨干牵头,政府鼓励支持,各部门共同参与。如江西美尔丝瓜络有限公司、金泰米业等龙头企业按照加工产品的要求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对农民进行培训,指导农户科学种植。三是开展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从XX年开始,每年有3000左右农民在县内接受了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截止XX年底,我县共有农民171758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参保率力达98.26%,已累计向60岁以上的农民发放养老金2580.48万元。所有参保人均建立了新农保的个人帐户,实现参保登记、养老金发放计算机管理。

3、农业人才队伍不断夯实。我县目前有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316人,具有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7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8人。自XX年以来,我县先后有66位大学毕业生通过“三支一扶”考录充实到农村基层第一线,为农村农业工作服务,加强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4、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东乡农行以惠农卡为载体,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内配套农户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工作。截至XX年4月底,共支持农户小额贷款客户2800户,累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3.5亿元。

二、制约因素

尽管我县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推进工作态势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制约着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1、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来看,存在运行机制不健全,层次偏低,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规模小、效益低。目前,我县农户家庭承包经营面积户均不足5亩,人均不足1亩。合作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经济效益也普遍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强,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二是运行不规范。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产权不明晰,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相当比例的龙头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基地农户只是买断关系,没有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因而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制约了现代农业的稳步发展。三是人才匮乏。目前,我县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都存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等问题,生产经营型人才严重缺乏。仅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占成员95%以上的农民,文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对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形成较大制约。

2、农户小规模经营与专业化、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化与社会化的矛盾仍较突出。土地流转缺乏内在动力,规模经营难度加大。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加上近年来国家的许多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逆向刺激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农民“不耕自得、不劳而获”,惜地意识增强,恋土情节较重,转出土地特别是长期流转的意愿不强,成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障碍。

3、财政资金扶持有限,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资金短缺是主要制约因素。受经济实力的影响,财政资金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小,资金扶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相当比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有效的担保机制,无法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很难获得金融支持,培育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缺乏流动资金,发展后劲不足。

4、基层农经管理弱化,不能及时适应新形势。一是县本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多。目前,我县涉及农技推广的单位有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xx县农技推广中心,致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要涉及到多家推广机构,难以形成合力,产生应有效益,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对应。另外,技术推广出于多家推广机构,也使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难以适从;二是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关系未理顺。XX年,县委下发了《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方案》,但该方案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技推广综合站,但综合站并没有综合,兽牧站的管理属“三权归县”,而从事种植业的推广人员的管理仍为“三权归乡镇、业务指导归县”,这种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技推广工作;三是乡镇农技推广人员队伍不稳。全县虽然拥有乡镇农技人员157人,但真正涉农的大中专毕业生寥寥无几,大多数乡镇仅有1-2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大部分人员被分配到乡镇的其它岗位,这种现状导致每年省农业厅轮训乡镇农技人员,各地都安排不出人员参训。今年省农业厅为充实乡镇农技人员,决定定向招收一批大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但因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岗位已满而放弃。四是乡(镇)农技站办公条件差。大部分乡镇农技站存在无集中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农经知识更新缓慢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积极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要科学制定规划。立足我县优势农业产业,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生猪、木薯、蚕桑、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花卉等主导优势产业。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与现代农业园区、小城镇、新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相衔接,推进其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向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区集中,着力形成集群发展格局。

二要加大扶持力度。为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适时出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文件,在用活人才资源、探索户籍流动、加强用地保障、落实用电优惠、加大财政扶持、创新金融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和整合涉农资金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建议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打捆支持等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优先扶持示范性经营主体建设。要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变“普惠制”为 “特惠制”,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经营主体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产品加工、仓储和农机具的存放用地等,按农用地管理,免征一切税费。建立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允许开展资金互助试点,探索土地经营权证、农业政策性补贴、生产设施设备、注册商标等抵押担保办法,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将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及规模化生产设施设备等纳入农业保险品种范围,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要规范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开展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产权评估、合同签订签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探索建立土地储备机制,由政府出资组建土地信托投资公司,变过去农户和经营主体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经营主体和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着力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流转。

四要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发展数量,更要注重规范化建设,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

五要提升服务水平。在增强和拓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业经营性服务。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各项生产性服务,满足经营主体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借鉴组建“农事服务超市”的经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