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灯光夜市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我区一些村镇,尤其是圩镇的中心地带,出现了以经营成衣、鞋袜、音像制品、小百货、小食品为主的灯光夜市。为了摸清我区灯光夜市的发展现状,加强对灯光夜币的规范管理,我局组织了专门调查组,对我区灯光夜市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区灯光在市的发展现状及其成因
作为小商品市场,灯光夜市在我区是近年涌现并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区灯光夜市的发展趋势是数量越来越多,有的已初具规模,其兴旺程度甚至超过了正规市场。据我们调查,目前我区有灯光夜市约3o个,经营摊位约350o个从业人员近60o0人,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有3个。灯光夜市之所以发展势头猛,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六个方面:
1、从宏观上看,近年来,涌人我区的外来人员明显增多,为了谋生,他们自发从事流动经商活动。
2、“商业旺区”、“商业旺镇”的发展定位,为营造宽松的经济环境打下了基础。如实行购房人户政策,激活了我区房地产市场,从而使区镇人流渐多,人气渐旺,为灯光夜市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3、镇村为整治乱摆卖,加强城镇管理,对流动商贩实行划定地段集中摆卖经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灯光夜市的发展。
4、在圩镇商业旺地或工业区边缘,因人流密集,容易形成灯光夜市。由于投人少,经营风险低,在这些地方设立灯光夜市,极易产生集聚效应,形成规模。
5、受利益驱动,一些单位积极开办灯光夜市。目前,我区的灯光夜市有企业开办的,有行政村开办的,大部分则是镇城管理部门开办、管理的。作为小商品市场,灯光夜市同样有培植财源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取押金,二是按月收取摊档租金。
二、对灯光夜市的利弊分析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现阶段我区灯光夜市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不可忽视的负作用。其积极作用有:
l、兴办灯光夜市有助于搞活商品流通。
由于灯光夜市低廉的商品价格,对消费者有较大的吸引力,有利于带动消费;为一些滞销商品、自产农产品打开销售渠道。
2、兴办灯光夜币有利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流动商贩乱摆卖所带来的一系列城镇管理问题。
3、兴办灯光夜市可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外来人员的涌人存在一个安置问题,开办灯光夜市可以给外来人员提供一些就业机会,从而减缓了外来人员给当地社会带来的人口压力。
4、开办灯光夜市,能为完善当地基础建设培植财源。
灯光夜市也存在以下弊端:
1、审批管理失控。由于灯光夜市开办主体和开办程序不明确、审批、监管关系未理顺,使灯光夜市可以随时开办、随意搬迁、管理随意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