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教育发展力调查报告

2020年12月27日07: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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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浙中城市群规划在省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上顺利通过,对浙中城市群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最近兰溪市通过了省教育强县(市)的评估验收,实现了各县(市、区)创建省教育强县“满堂红”,教育强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面临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如何谋划统筹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浙中城市群教育发展力,为浙中城市群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亟待思考研究并寻求解决办法的重点。

一、提升浙中城市群教育发展力的总体目标

提升浙中城市群教育发展力,要着力实现四个“基本”目标:一是以“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方针,把坚持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基本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较为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二是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教育的15年教育,省三级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85%以上,85%以上中小学达到建设标准,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完成率不低于99%,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目标。三是70%以上高中学校成为省等级重点中学,初中升高中比例达到95%以上,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5%,打造浙中教育品牌,基本建成浙中教育中心。四是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装备等的现代化水平,努力为人人提供合适的教育,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提升浙中城市群教育发展力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高浙中城市群整体教育水平,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优质发展。1.在均衡上突破。以教育强县的复查及现代化水平评估、县(市、区)党政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等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县域教育管理和投入保障体制,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力争XX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促进县域均衡。通过实施新“四项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创设城乡相对均衡的教育硬件;实施“领雁工程”、“521工程”、农村教师提质工程等,促进城乡均衡。严格按生均面积、师生比例,以标准化的要求,控制办学规模,把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到学校,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确保政策均衡;控制学生数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素质教育的时间、空间,实现机会相对均等;研究制定“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均衡的具体标准,促进校际均衡。

2.在优质上突破。提升教育理念,学校发展必须追求“个性品质”,把校园建成学生成长的“精神家园”,将关注的焦点从“知识传授”、“知识巩固”切实转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上来,让学生从繁重的应试教育和课业负担中真正解放出来,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和成长的主体。改革传统的教师学校“所有制”,积极推动区域性的校长与教师“定期轮岗”制度;改革传统的学校行政区域“所有制”,积极尝试跨区域尤其是跨城乡的学校“连锁”新机制;改革传统的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片块式发展、捆绑式评价”的考核评价新思路,促进办学资源的优化整合,努力实现教育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