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再度完婚之后,其中一方承担起子女直接抚养之责,另一方则透过支付抚养费用及行使探视权利来履行其扶养和教导孩子的责任。这使得抚养关系由单向变为双向合作,原先在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抚养权由于家长们的再婚而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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