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应当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2024年08月22日08:44:16
APP永久免费入口

收养要求如下:
(一)无子女或仅育有一子;
(二)具备抚养、教育及保护被领养儿童的实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收养规定,尤其是不得为医疗原因不宜生育之疾病;
(四)年纪须达30岁。
此外,作为收养人,应当保证自身没有对被领养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犯罪纪录。
最后,收养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