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2024年08月18日13: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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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
1. 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且需承担事故全责或主责的;
2. 造成三人及以上人员伤亡且需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经济损失需承担事故全责或主责且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
4. 引发一人以上重伤且需承担事故全责或主责同时涉及酒驾、驾驶不合格车辆或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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