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害者可自由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估,然而若私自委托,可能不被对方接受,此时需重新申请法院进行等级评定。因此,自行委托时需谨慎考虑对方意愿。2. 寻求司法部门协助评估,受害者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可以要求法院委派有资质机构进行伤残情况认定。此项评判结果将具有普遍约束力,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对双方均适用。法院在接到申请后通常会征询双方意见,若双方能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则由其执行评估;若不能协商,则由法院指定机构进行评估。在此种情形下,若评估结果对受害者不利,将带来严重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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