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登记离婚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2024年08月16日18: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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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流程如下:
(1)制定离婚协议。
双方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内容应包括自愿离婚及对于子女抚育、财产债务等事宜达成共识;
(2)进行申请。
持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与书面离婚协议等,前往下属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3)设立冷静期。
自申请日起30日内,若有一方反悔,可前往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即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核与颁发证书。
若30天期满,自第31天起至第60天,双方需再次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