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2024年08月08日1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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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主要差别在于:
1. 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前者适用于请求权,后者则主要针对形成权,亦包含请求权在内。
2. 构成要素有别:
诉讼时效要求法定期间届满且权利持续未行使,而除斥期间仅需法定期间届满即可。
3. 法律效力各异:
诉讼时效不导致权利本身消灭,仅剥夺其附带的胜诉权;
而除斥期间则直接导致权利本身消灭。
4. 起算时间各具特色: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即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日起;
而除斥期间自权利设立时起算。
5. 期间性质有所差异:
诉讼时效为可变期间,可中止、中断、延长;
而除斥期间为不可变期间,无法中止、中断、延长。
6. 法院能否主动适用存在差异:
诉讼时效的适用需在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主张后由法院进行审查;
而除斥期间的是否经过,法院应自行调查并予以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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