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是如何的

2024年02月08日08: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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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主要涉及到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合同等方面。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规定:
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小区绿化作为共有部分,业主有权共同管理和维护。
2.物业服务合同: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和管理。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包括小区绿化的管理和使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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