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也可以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
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也可以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