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责任人的确定标准如下:
1、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直接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是直接责任人;
2、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间接造成不良结果的为间接责任人员。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 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